第四十四章 滴骨认亲-《我没看过火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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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蜗牛,孙景云轻轻一笑。

    别看奶茶利润高,但那是建立在现代工业和生产力发达的基础上的。

    如果明哥真去做了,他就会发现,想找到大规模种茶的地方,没有。

    想找到大规模养牛的地方,也没有。

    那没有,他就不搞了吗?

    不可能的,眼看着那么高的利润就摆在面前,他怎么可能不去做!!

    资本只需要有200%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了,更别提奶茶的利润是3000%!

    到时候,他就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搞定这些基础设施,这人从哪儿来?

    那肯定得找自己的部下啊,这么大的利润,交给别人他还信不过。

    到时候,他没抽调一个部下离开黑道行业,他所做的恶也会减少一分。

    特特波计算的很好,让船靠岸的时间正好是凌晨三四点。

    他不等舢板摆好,轻轻一跃已经落到了地上。

    不同于那些强者走起步来掷地有声,他的脚步轻快,又没有一点声音,恰似飞鸿踏雪泥,飘然无踪迹。

    这次他也不需要刻意躲开什么巡逻人员,以他现在的速度,直接从这些人面前晃过去,他们都只会以为是一阵风吹过。

    回到庄园中,强者自然是不走大门的,于是他一个弯身便打开窗户,又钻了进去。

    来到床边,虽然是夜晚,但床上的俏佳人他却看得一清二楚。

    是莉娜。

    “是用贪婪美色的名义糊弄外面的人么!”孙景云看到这一幕顿时就明白了,在常人的认知中,什么事情才能让一个人几天都不出门?

    当然是美色。

    所以莉娜就用了这个最简单的办法,直接住进了孙景云的卧室。

    “唉....”

    孙景云盘腿坐在一旁,默默修炼了起来。

    他的劲力之道原本是没用到经络的,霸气全在肌肉上传递,但星辰却给他打通了全身的经络。

    霸气和经络融合在一起,便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和查克拉一样,别人的查克拉是用的时候再提炼,上限跟体力挂钩,但他却可以把查克拉积攒在丹田中。

    霸气也是如此,霸气和体力是挂钩的,哪怕是七八十岁的老年选手,霸气质量可能会比年轻人高,但数量上却不会多多少。

    但他现在有了经络丹田,霸气也可以进行储存了,这就导致他年纪轻轻,霸气竟然可以直接覆盖半个身体!

    而且有了经络,一些普通霸气修炼者无法使用出来的招式,他也可以用。

    比如将霸气扩散至体外进行防御,比如将霸气化为劲气射出去。

    “所以,本尊创造的好多功法,我又可以用了!”孙景云连忙打开聊天群,从中找到了六脉神剑,风神腿,一番研究。

    等他再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然大亮了。

    莉娜就坐在他旁边,默默地看着他。

    “殿下,您回来了!”

    “嗯!”孙景云点头。

    “您要不要先休息一下?”莉娜问道。

    “在船上睡过了,不碍事,所以,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宗正府?”孙景云问道。

    顶上战争具体的时间不详,他必须早点搞定自己的身份问题,早点离开。

    “我已经安排妥当了,今天就可以去!”莉娜说着,又问道:“对了,《礼记》您记的怎么样了?”

    “放心!”孙景云其实一页都没看,不过没关系,它已经被录在了qq群里了,用的时候再翻就行。

    “那就好,我叫人来为殿下更衣,随后我们就去往宗正府!”

    皇子的衣服极为讲究,纯金色的内衬,外面一件修神的丝绸衣服,在外面又是一件漆黑的礼服,最外面又套了件深蓝色的大衣。

    样式就跟海军大将的大衣类似,只不过肩膀上缀的不是星星,而是一朵牡丹花。

    牡丹花是花之国的国花,也是花之国的名字来源。

    整个衣服穿起来繁琐,得两个侍女帮忙,但行走起来却并不碍事,反而有一种吴带当风,衣决飘飘的感觉。

    孙景云走了几步就适应了这件衣服,而且他还发现这个衣服其实并不影响战斗,只要脱下大衣,里面修身的锦绣服就是一身战斗服!

    虽然防御力可能不强,但绝对不影响行动。

    将头发扎起,又插上了一根紫玉钗,孙景云顿时就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俊公子,变成了器宇轩昂,贵不可言的皇家公子!

    “殿下,今天的你实在是太帅了!”看到穿戴整齐走出门的孙景云,莉娜顿时眼前一亮,赶忙上来要搀住孙景云的胳膊,却被他一把推开。

    “我可不记得礼记中还有皇子出门需要人扶着的规定!”孙景云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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