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才像个特工嘛!” “哈里。”陈风想起来了什么。 “什么事?” “我还有一件风衣,不知道能不能让这里的人改成防弹的款式?” “当然可以。” “风衣配西装是锦上添花,加上一层防弹内衬更是绅士首选。” 哈里勾起意犹未尽的嘴角:“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陈风心照不宣地点头一笑,心中更是暗喜。 ...... 几分钟后,两位英姿飒爽的“西装暴徒”走出了裁缝店。 一路上经过的女性无不一一侧目,心跳加速。 而陈风却是丝毫不以为然。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只剩下一件事情——杀狗。 没错,杀狗。 那是金士曼对预备特工的最后测验。 也是特工学院从开营第二天就布下的局。 让你和自己挑选的狗朝夕相处,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然后在你已经和它成为亲近得难舍难分、视同家人的时候,突然要求你亲手杀掉它。 以此检验你能否绝对服从组织下达的命令。 很残忍。 但也很必要! ...... 当天下午。 陈风接到通知,整着西装,牵着二哈来到了亚瑟的办公室。 亚瑟照常寒暄了一番,突然掏出一把手枪递给陈风,说道: “现在,用这支枪杀掉你的狗。” 原著里艾格西在听到这句话后直接傻了,最后纠结个半天也没能下手,结果被淘汰。 其实即便艾格西当时下得了狠心开枪,那他也大概率会因为综合得分不如洛克茜而与“兰斯洛特”的身份失之交臂。 但到陈风这里就大不相同了。 亚瑟话还没说完,陈风就一把夺过手枪。 啪的一下,很快啊,转身就对二哈扣下扳机。 全程没有一丝犹豫,眼睛眨都没眨。 “咔咔。” 两下扳机清脆的空响。 果然,弹夹里装的是空包弹。 狗子看到陈风拿着把枪一脸严肃地对着它,还以为是在陪它玩呢。 哈哧哈哧迎了上来,对着枪口就是一阵舔。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