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与雷神崇拜(转载)-《雷霆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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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的信仰也在民间得到普遍的认同。在民间社会,民众往往将传说中的黄帝称为“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由此可见,道教“雷部诸神” 的观念已经得到了民间社会的广泛认同,雷神已脱离了单一天神的原初状态,形成了完备的雷部诸神体系,为道教雷法道派行法中的召神遣将奠定了基础。

    从单一的雷神形象到以“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为统帅的雷部诸神,其间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实现了“缘人以知天,宜尽人之性”的构想的同时,也跳出了原始的“畏惧”心理,将雷神作为了道法“策役”的对象。

    二、 从雷神到雷法:雷法渊源与将班系统

    雷法,作为道教法术,产生于北宋,兴盛于南宋、金、元,其影响延续至明清。现在道士仍视雷法为具有强大效力的法术。雷法的最大特色,就在于以役使雷部诸神为行法的基础。本节将在对雷法的渊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而从清微雷法入手,对雷法中的雷部神将即雷法的将班进行分析。

    1)雷法与北帝派的渊源

    在对雷部诸神进行探讨之前,对雷法渊源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历史上的雷法与金丹派南宗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神霄派祖师王文卿的著述中,也多有雷法理论方面的内容。同时,应当注意的是,雷法虽然形成于北宋,但其渊源却应早于此。在北帝派的经典《七元召魔伏六天神咒经》中,就可以发现有雷法的早期形态:

    “若有道士一心目,专一法,建立道场,燃灯行道,符章厌镇,追捉鬼神,我当为召请五雷神兵亿亿万骑,来降道场,消灭精魅,挥割虫毒疫精。”

    此外,雷法的一些理论也受到北帝派的影响。雷法中有雷霆受天罡所制的说法,这一说法在《道法会元》卷七十七“天罡说”中有所体现:

    “原雷霆之根宗,专以天罡为主。天罡乃天之柄星。经云:斗柄前星曰魁,斗柄后星曰罡。万物无罡不生,无罡不育。”

    “天罡属火,所指之方为雷门。河魁属水,对冲之方为雨户,又为地户。凡破地召雷,合从天罡对冲,方作用行事。若召役雷神,只是罡光所指之方,发号施令,冲则动,动则有电,有雷,有霹雳也。”

    王文卿对这一观念进行了提升:

    “城高八十一丈,列一十二门,并随天罡所指。天罡河魁,是为檄雷召霆之司。三五者,斗之妙用。北斗子为魁,第五廉贞为罡,午为魑。假如北斗正月建寅,昏则魑星指寅,夜半罡星指寅,平旦魅星指寅,余月亦然。北斗第一魁星属辰,第五罡星属丑,第七魑星属戌,三星皆是土。北斗属坤土,雷即斗,斗即雷。”

    在文中,王文卿指出“雷即斗,斗即雷”,将雷霆等同于北斗七星。在北帝派中,北斗七星被称为“七元”,受制于北帝即北极紫微大帝。可见,王文卿的观念中也还有着北帝派的影子。

    上述论述表明,雷法与产生于南北朝的北帝派有着极深的渊源。当然,早期的雷法还没形成完整的体系,其理论的建构也未臻完善。在经历了王文卿、白玉蟾等雷法高真的理论创设后,雷法一术已经日趋成熟,一些成熟的雷法道派如神霄派、清微派等也相继走上历史舞台。

    2)雷法将班系统的演变

    雷部诸神的出现,为雷法的形成奠定了信仰上的基础。雷部诸神体系已经有别于原来民间的雷神形象。民间的雷公在雷部诸神中,也仅仅只是一名和风、雨、雷、电诸神并列的神将。以下,就单一雷神向雷法中的将班观念的转变进行粗浅地分析。

    道教将历史上的神话人物和历代名臣以及道教自身的高真,与传说中的雷公、雷师归列在一起,将之一同奉为雷神。伏羲与黄帝是被纳入雷神体系的最早的神话人物,其后,雷部诸神系统还将历史上的闻仲、关羽、温琼、颜真卿、白玉蟾等人也委以雷部职司。就连雷法召请的雷部诸神中,最为著名的邓、辛、张三帅,也与上古的神话人物颇有渊源。据《道法会元》卷八二《雷霆三帅心录》记载,三帅的渊源十分古远,是传说中的上古帝王伏羲、黄帝之后:“伏羲有二子,长子祝融为南斗火官,次子郁光即今焱火大神邓伯温。黄帝本为雷神之子,母曰附宝,感电光绕斗枢而生。故道书谓其母‘为元天大圣母,轩辕为紫微烟都帝君,此又主判雷霆之祖帝也。’而今之辛汉臣、张元伯正是黄帝之后裔,主直雷霆符命之职也。”由此可见,邓、辛、张三帅作为上古帝王之后,执掌了雷霆三部,成为具有极大神威的雷部神将。这种结合了历史与神话的构想方式,在充实了中国古代雷神信仰的同时,也为日后雷法的召神遣将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无论这些雷部诸神的渊源何在,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才使得雷法道派在行使雷法时有了可以召遣的将班。然而,应当注意的是,雷法的将班观念也有其变化、发展的历史轨迹。在具体的道法中,雷法的将班观念,以及召遣的雷部神将也有所不同。以清微派为例,在早期的清微道法如《清微元降大法》中,行法时所役使的雷神,其种类繁多,而且还带有很强的民间色彩。

    《清微元降大法》是清微派道法的早期形态。这是一部清微派道法的总集,共二十五卷。在卷十第一的“元灵镇玄天经”中,清微派就已经明确了行法时召遣雷神以施雷法的观念:“清微大道,安镇九真,驱御雷电,策召万神,保制劫运,气与会仙。”

    作为以召役雷神来施行雷法的《清微元降大法》,其行法时所役使的雷神名目极多。以下就其类型及其构想的渊源进行粗浅地分析。《清微元降大法》中的雷神,就其类型而言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有依据“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来命名雷神者。此类雷神版本极多。如,卷四的记载,将雷神称为“雷君”;卷十三的记载,将雷神称为“雷王”;卷十五的记载,则直呼为“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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