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后面那帮哥们自然很给陈冲面子,卯住劲鼓掌。 正在剥花生的秦念夕眼睛一亮,提起了精神,她想看看这个今晚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男同学的表现。 坐在前排墙角的郑艺也在奋力鼓掌,她在ktv听过陈冲唱歌,知道他的歌声好听。 一想到陈冲待会开口会震惊全场,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 陈冲走向秦峰,向秦峰借了吉他。 “冲哥还会吉他?”陶应材震惊道。 “这世界上还有冲哥不会的东西吗?”赵洪波摇着头感叹道。 陈冲调了一下音,原本准备唱一首李宗盛的《山丘》。 李宗盛是陈冲最喜欢的歌手,歌词和唱法都极具感染力,两人的嗓音也有点相似。 不过这首歌曲子太复杂,陈冲弹不出来,这首歌还没发布,网上找不到伴奏,只能选一首比较基础的曲子了,最后确定了这首传唱度很高的民谣《南山南》。 前世为了混进富婆圈子,获取人脉,陈冲可是学习了不少技能。 谈不上精,但是能哄老北鼻开心。 如果单纯的想提起老北鼻的兴趣,长的好看身体好就行了。 但是想要混进她们那个圈子,去接触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没点技能是不行的。 就好比一大家聚会,让孩子出来表演节目一样。 陈冲前世刚开始在老北鼻圈子就是充当这样的角色。 在老北鼻闺蜜圈中留下了一个多才多艺的形象。 所以应付班级晚会这点小场合,手到擒来。 若是今晚因为一首歌吸引了清河校花秦念夕的格外关注,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别的不提,这个美人坯子的身材是真好,而且很协调,估计…… 有点想歪了。 陈冲回过神,面带微笑,安静的弹完前奏。 开口道:“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望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 班上的女同学顿时瞪大了眼睛。 郑艺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抬起脚,身体缩成了一团,双手奋力鼓掌。 内心狂喜。 模样十分可爱。 坐在后门处的秦念夕脸上挂着笑容,歪头撑了一下眉毛,大眼看着陈冲。 唱的好听啊! 曲好听! 词也写的好!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