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种作业方式与国内的创作公司无疑是反其道而行的。因此,即便是才华横溢的国内创作者,也需要明白,ip不是画得很好、写得很好就可以了,ip创作的主要精力,其实并不在这些表层的东西上。 这种理念,倒不是对故事嗤之以鼻,而是对ip的理解不同,导致了两套完全不同的作业方式。因此,相比国内更愿意去“怎样讲个好故事”或“拿出大部分成本去请明星”,注定了最初就已走向分叉。 故事是根据消费者需求来设计的:“漫威一九四几年的故事很多是二战背景,但是现在的故事完全不同。故事根据时代、环境、历史背景的需要进行调整,而我们真正想讲的是文化、价值观、哲学,这才是底层的,也是可以永恒的。” ip创造与故事创作,最本质的区别是,ip创造中,角色成型于故事之前,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先有故事才有角色,或通过故事来塑造角色。 所以,ip的制作流程中,往往是先有角色的定型和宏观背景的设定(当然并不是说完全设定死了),然后再通过角色来延展具体的故事。 而在角色设定和宏观背景设定的同时,所谓的道德、勇气等价值观念也已被融入进去,因此当这些文化、伦理、哲学、道德等价值观真正向消费者呈现之前,其实也早已在角色身上有了非常好的体现。 所以,对一个拥有丰富背景经历的“角色形象”而言,视角往往会变成这样:不是通过一个故事去认识“罗杰斯”,而是通过“罗杰斯”这个形象,去了解其背后的故事和经历。因此,真正的ip中,故事的职责不是要去定义和塑造角色,而是故事开始之前,角色就已活生生的存在了。 好故事是好载体,可以为角色加分,但绝不是一整套商业设计的核心,真正核心反而是罗杰斯这个有血有肉的人,具体而言,就是他的价值观,他身上体现出来的文化思考和背景世界中的哲学指向。 美国队长、蜘蛛侠等早期角色能活到今天并保持生命力,这是重要原因。因此ip的本质,追求的是一种普世意义上的价值认同感和文化共鸣,而不仅仅是故事层面的快感,也不是快速消费后的短暂狂热。 其实,不论是小说创作还是电影领域,早已形成共识,即,故事早就写完了,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新故事,但人对情感和文化的追求,哲学层面的思考,则是永恒命题。因此故事要满足的其实是这个层面的人性需求。 “人类普适的价值观、道德观,跨越文化、政治、人种、时间,可以跨越一切。这些东西,一千年前和现在没什么不同。”因此任何一个火起来的作品不会是偶然的:“所有成功作品,成功ip,都具备这些元素。”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