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今天是他生日。 就此经年最难以入眠的一个生日。 肖想了她整整三年,今晚他才知道,原来那丫头仅用一根手指,就能撩到他浑身酥麻,心尖止不住地发颤。 裴衍这辈子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在这之前,他甚至不懂什么叫喜欢。 直到十六岁那年,女孩穿着淡黄色长裙站在老宅后花园的中央,她不经意地一个回眸,竟让他暴躁的情绪意外平静下来。 那段时间是他病发最频繁,也最为抗拒治疗的时段。 家里的狗被他弄得半死,佣人们一个个视他如魔鬼。 老裴从不打骂他,每天奔忙于至臻上市,待在别墅里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裴衍知道,林臻的离开将他打入了地狱,他变成疯子,身边所有人的耐心都在被他一点点消磨。 包括自己的亲生父亲。 但那刻,他那个懵懂无知的小青梅,猝不及防闯入他的视线,还特么冲他露出个浅浅的梨涡。 女孩的笑真是甜到他血液发烫。 裴衍无意识地扯了下唇角。 长时间没笑过,猛然做起这个动作,却吓得佣人们抖成了筛子。 李叔见状连忙寻了借口将小丫头叫走,生怕他对她施暴。 呵。 被人嫌弃至此,敏感的少年第一次没有发怒。 当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必须治好病,他想拥有那个女孩。 被某人惦记到这种份上,姜书杳自回家后就一直打喷嚏。 朱韵将生日蜡烛插好,一边准备出门一边叮嘱她,“杳杳,进屋加件衣服,别感冒了。” 她知道母亲是要去把裴衍叫过来,父亲还在厨房煎牛排,为了避免等会儿两人独处,姜书杳正好就借着穿衣服跑进了卧室去。 等一切就绪,她才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出来。 坐在生日蛋糕前的少年,见她姗姗来迟,不轻不重地嗤笑了一声。 “躲着老子干嘛,又不会吃了你。” 她:“......” 此时姜书杳才发现,她出现的太早了。 老两口磨蹭半天,竟然还在厨房!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