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哎,遗憾,黑鬼居然懂法,周瑜摇了摇头。 “黑鬼,法律不是这么解释的,现在就我们两个人,这件事出了这门,你就可以不认,你又不在货仓现场,外面哪里有毒品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随便找个货仓就说是你黑鬼的,法官也不会信了......” “除非你把货仓设在了你的家里,那没辙,你就当我没说。”周瑜两手一摊。 黑鬼幽幽的看着他:“你是想要私吞,还是想要立功?” “立功啊。”周瑜晃了晃奶茶:“你没有用的东西,拿来作为交换条件,你好我也好,是不是这样。” “仓库里的那批货,卖了也有几百个,你不动心?” “动心,钱我怎么会不动心......不过这种钱太烫手,我没有兴趣。” 黑鬼摇了摇头,又恢复了那副漠不关心的模样:“算啦,东西放在那就等它发霉,你让我交出去,不是我不舍得,我信不过你。” 周瑜也不着急,货仓嘛,平时里看的比老婆还紧,有防备心很正常,不过好脸是不会给了。 “黑鬼,你搞清楚,如果交易不成,交与不交你都是终身监禁!” “......如果你诚心想早点走出去,不交点东西出来,我怎么好意思去和上头谈,而且别的消息你都可以作为条件去和律政司谈,但是毒品是绝不可能被摆到明面上的,没有价值的,你好好想想。” 毒品数量只可能成为计量刑期的单位,总不可能你交个十公斤毒品给律政司,律政司还给你减刑吧。 周瑜撂下话就准备走了,他说的大实话。 只是一个货仓,十有八九是租的单位,承租人的名字肯定不会是他黑鬼,所以真查出来也没多大用,告不了黑鬼,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嘛。 但他要的只是交易的开始,一但交易开始,黑鬼的心里防线也就打开了,节约时间。 “好!东西我可以给你,不过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耍我?你要是没去和上司谈呢?” 黑鬼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倒也光棍,只是用目光紧紧的盯着周瑜,做出这个决定不容易。 周瑜转过身,好笑的看着他:“你认为你有的选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