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假如不能反抗,那就试着去享受。”芬格尔认真地说。 “是么,说得我差点就信了。”刘仲在芬格尔的腰间一阵摸索,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打火机和雪茄盒,并把这两个闪动的玩意投掷到池塘中。 轰然巨响,小小的池塘被炸起几十米高的浪花,泥土直接被炸出一个深坑,一瞬间,池塘里出现了半径好几米的真空气泡。 接着,刘仲又从芬格尔的裤包掏出了盒装口香糖、小熊猫钥匙扣、mp3随身听等数个小物件。 “哥,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我身上的炸弹只有这两个,那口香糖我才买的呢,就吃了一条。”芬格尔无奈地说。 他又被定身了,动弹不得,不过这次嘴倒是能动,可以说话。 “我其实是为了你好,毕竟这些玩意爆炸,受伤的人只会是你。”刘仲把这些东西扔到远处,像是放鞭炮一样,热闹的连环爆炸声响起。 “let's go!”刘仲捏住芬格尔的肩膀,双翅扇动,化作一道流光。 ... 路明非朝着远离白帝城的方向奔跑。 魔动义手已经损坏了,连着他骨折的手腕一起。 对于高浓度血统的混血种来说,骨折这种伤势算不上什么重伤,混血种的恢复力远超常人,哪怕是骨头粉碎,在设备齐全的医疗环境下,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也能复原。 话虽这么说,该疼的还是会疼。 他只对左手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提着黄铜罐一路远离。 白帝城那边马上就要开战,混乱的战场下,有着上千上万人的军队,甚至诺顿还会爆发言灵,那边的危险度毋庸置疑。 路明非此刻只有一只可用的右手,想要一边战斗,一边保下罐子是很困难的事情,这种时候就得战术性撤退,远离中心,找个渺无人烟的地方,等待计时结束。 他在荒野之中穿梭,身形跳跃,即使手上提了一个半米高的实心黄铜罐,速度也丝毫不减。 在这种开阔的原野中,他的速度优势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路明非看了一眼腕表,12点40分。 子时是夜晚23点到次日凌晨1点,还有二十分钟时限就到了。 他没办法联系上芬格尔,虽说他带着手机,但2000年前的汉朝显然不会有信号台给你拨通电话。 只能在内心祈祷芬格尔不会出什么意外,卵已经到手,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也见过了,在青铜城里,白帝城内应该不会有什么人能威胁到芬格尔,只要注意诺顿爆发言灵,他就能顺利撑到结束。 身后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声,路明非回头看了一眼,夜空中漫天的火雨洒下。 “开始进攻了么。” 他继续不管不顾地奔跑,寻找躲藏的地方。 此时,天空忽然亮了,像是正午的太阳,刺眼的光充斥了世间。 这光只持续了数十秒,很快就黯淡下去,黑夜再次覆盖天空。 接着,他听到了呼啸的风声。 皎洁的月光下,一个巨大的影子在天际线边缘出现,在那影子的后面,还跟着一道难以看清的流光。 像是在玩空中追逐战,那道小的流光撵着那个巨大的黑影跑。 呼吸间,他们就来到了路明非的头顶。 流光掠过,黑影直直地坠落下来,发出一声巨响,大地都在震颤。 参孙狼狈地摔了一个狗啃泥,被春雨搅合了几天稀泥沾在它的鳞甲上。 诺顿和康斯坦丁本来是骑在它的龙背上,但在参孙即将与地面接触的前一刻,诺顿抱住康斯坦丁,跳了下来。 风将路明非的刘海掀起,另外两个身影停在了路明非的身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