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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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a》中,道具是表现人物情感的一种形式,例如随身听,碇真嗣从父亲手中继承,代表着他和父亲的联系。

    书中的道具也各有其代表的意义和情感。

    第一卷的核心人物无疑是老唐。

    老唐虚幻的生活,已经结束了,在那个夜晚,在那个路灯下。

    他和芬格尔都是飞蛾,撞不到发光的灯芯,路明非跟着昂热离开,他们两人只能站在灯光下望着发黄的灯泡。

    这一天,是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路明非和芬格尔开着跑车来接他,带着他一起去吃高级自助餐,虽然论为了芬格尔的丢人舞伴,但其实他的内心也是高兴的。

    晚上和两个好兄弟打牌,往芬格尔的脸上贴欠条,睡在一个房间,熄了灯一起聊天。

    还有那永远不会到来的,星期五请客吃饭的约定。

    他不过是诺顿的一个人格,当诺顿苏醒,对于存在了无数岁月的诺顿来说,不过相当于看了另一个人的电影。

    但这些,终究是老唐活过的证据,也是诺顿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我说过,老唐是本书的主要角色,但他想要存在会非常非常艰辛,他一个人做不到。

    一些人说那些章节水,可没有这些章节,就不存在一个鲜活的人物,只以一个简单的梗概去描述他未免太悲哀了,回过头来,这些日常才是最应该珍惜的东西。

    正如我反复提到过的。

    追逐的人啊,是否看清了前方的路呢?

    而追逐与被追逐的角色是会互换的。

    他羡慕路明非和芬格尔的生活,而未来,又会如何呢?

    后续的故事,再让我用拙劣的文字慢慢表达吧。

    周五中午12点上架,目前来看,大概能发6000字的稿子出来,白天我再尽量憋点,尽量凑够一万字。

    这个故事,起初只是我的黄粱一梦。

    上个月收到了300块的稿费,晚上吃了好几次40多的外卖,突然感觉好奢侈。

    长这么大还没出过省,希望有一天,能去北方看看雪,去草原上吃一次烤全羊。

    说不想赚钱是假的,这也是支撑我写到现在的主要动力之一。

    感谢每一位支持正版的书友,感谢我的编辑,在第4天的时候就从茫茫书海中把我捞出来,也许再迟那么一天,我就把这事给搁下去了。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感谢看完我发了这么多牢骚的每一个人。

    写于10月21日凌晨1点14分,竟然巧妙的和叶胜酒德亚纪最后预留氧气瓶的随笔数字相同。

    也许,过了这么多年,我也没能从车站离开,还是一个渴望不要长大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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