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见-《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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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本来是想去东京铁塔看看的,可下雨跑到高处去肯定不是个好主意,他又不知道那里的眺望台有没有玻璃屏障,能不能挡雨。

    “罢了罢了,还是回去吧,老天爷你多坚持一会,别这么快就尿出来了。”

    说着,豆大的雨滴就落在了路明非的鼻子上。

    夏天的雷阵雨来得总是那么猝不及防,唰唰唰,雨便如同从水盆里倒出来一样,浇到了混凝土地面上。

    这附近似乎是工业区,连个躲雨的便利店都没有。

    路明非顿时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他连忙把苹果手机捂在怀里,要是手机短路,诺玛也就没得了。

    因为有方便的人工智能,他压根就没去记过地图,连入住酒店名都还没记住。

    他一个人想在这四通八达的东京找到回家的路,那简直是难如登天,出租车又太贵,据说日本的出租车跑一公里就要二三十rmb,跑上十分钟,表上的数字就噌噌噌地跳,比抢劫还来得快。

    他宁愿冒雨跑回去,他的身体素质又不弱,淋点雨而已,算不得什么,在苇名的时候,大冬天他还掉到过湖里呢,冰水刺激未愈合的流血伤口,冻疮化脓的时候只能把连着的皮肉一起割去,那才叫做折磨。

    他不敢把手机拿出来,只好循着记忆瞎转悠。

    耳边全是雨水的滴答声,找了半天,都没找到能躲雨的屋子,但他的运气似乎不错,竟然在地上看到了一把雨伞,似乎是谁落下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抓那把伞,结果伞没抓到,倒是抓到一只冰凉的手。

    暗红色的头发被淋得浇湿,脸像个小花猫,巫女服沾了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皮肤上,黑色的蕾丝边内衣若隐若现。

    她蜷缩在电线杆那里,怀里抱着什么东西。

    “诺诺?”路明非一瞬间喊了出来,但定睛一看,又会发现两者有极大的区别。

    他撑起伞,为女孩挡雨。

    哗啦啦的雨水落在伞帽上,汇聚成一股股细小的水流,顺着伞珠流到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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