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梅芳的爱情-《择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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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芳十六岁时,控制时空的能力开始觉醒。

    当时没有人指导教诲,好不好身旁的人就莫名消失不见。刚开始村里的人都以为闹鬼了,白昼结伴而行,黑夜早早熄灯上床睡觉。

    可日子一长,大家才知那鬼就是梅芳,有人亲眼瞧见她手一摆,身旁的人就消失了

    由于长年劳作,梅芳与村里大部分姑娘一样,皮肤黝黑,脸上长着点点红豆,身材矮小,没有任何特别。可就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特别的姑娘,突然间特别了起来,成了人们嘴里的怪物。

    村里商议后,决意将她送到森林中的一个山洞,任其自生自灭。若她敢逃回村子,那她的父母便会受牵连,一同被赶出村子。

    一百五十年前,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脱离群体怎能生存,卖身为娼妓?为了活着,或许这是最好的出路,但一个丑女,腿又瘸了,能胜任这份工作吗?

    村民将她绑到森林中的一个山洞,在往洞里一扔,解开绑着她的绳索便离开了。

    当时梅芳恐惧着打量四周,忍不住哭出声来,忽然间听见有人走近,抹掉眼泪,往洞口循去,看到是村里的两个叔叔她当即咧开唇角,笑了,以为村庄还没有遗弃她。

    可谁知她刚一喊叔,两支木棍便往她双脚扫下,她当即栽倒在地,抱脚大叫。一个男人还要往她身上再来一棍,可被另一个男人拉着离开了。是的,两个男人是失去儿女的父亲,他们要为自己的儿女报仇,让梅芳到地下去陪伴自己的儿女,可问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残忍不起来,仅是打断了梅芳的双脚。

    即使俩男人没将梅芳活活打死,那梅芳还能活下去吗?显然,两个男人已经间接的杀死了她,以极其残忍的方法。

    一个断了双脚的女孩在森林中能独自活下去吗?显然不能,要么被野兽啃食,要么活活饿死,或者寒冷致死,这三种死法都极其残忍。

    梅芳绝望了,在那渐渐暗下来的天色里,在那野狼开始吼叫时候,在那阵阵寒风里……她紧闭双眼,眼泪不停的落下,等待着死神到来。

    “芳儿,芳儿……”

    外面嗖嗖的传来脚踩落叶的声音,有人在轻唤她的名字,是谁?自然是她的邻居秋君哥。可她的反应仅是眼睛一睁,接着又闭了上去继续哭泣,她以为自己幻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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