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还是有点可惜的。 盐,很多人印象中,古代都是受管制的,属于官营,类现代的国企。 而事实上,封建社会,的确有很长一段时间,盐都是专营,有高额盐税,以至盐价居高不下,私盐猖獗。 从而也缔造出了所谓的盐商,富可敌国。 然而在隋至唐朝开国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其实是没有这回事的。 当下的盐价并不高。 米,五文钱一斗,盐,一斗八文,比米贵,但是贵得有限。 故,影视剧和小说中平民百姓吃不起盐的情形,当下并不存在。 这一时期,没有专项的盐税,只有市税,同时,没有官盐,自然而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私盐。 换句话说,眼下的大唐,盐就是普通商品,不受管制,可以随意买卖。 真正把盐收归官营,附以高额盐税,导致盐价飙升,是安史之乱之后的事。 若非如此,疯了才会想到去贩盐! 只可惜,盐这个东西,当下用来垄断牟利的确有点不合适。 就不说李二怎么想了,单说他自己,其实也希望整个大唐的子民,都能尽快吃上物美价廉的好盐。 因为,粗盐吃多了,真的会中毒,得病。 而他内心深处,这些相隔上千年的唐人,其实都是同胞。 当然,垄断虽然不行,但是参与进来,分一杯羹,是没问题的。 卖盐嘛,谁卖不是卖? 凭什么别人能卖,咱就不能卖? 赚钱又不寒碜! 不过还是那句话,不能吃独食,要找队友,最好,来俩国公。 这下李二就乐意了。 诚然,作为一国之君,他不能为一己之私,把这新盐之法据为己有,可是,不等于他就不能卖啊! 别人都能卖,为毛老子当皇帝的就不能卖? 皇帝也要用钱的! 这年头,皇帝家中也没有余粮! 况且,这也算是为新盐推广,和帝国子民吃盐安全,做贡献!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一方面,新盐之法上报,争取加官进爵,一方面,准备合伙贩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