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大难不死-《幻魔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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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当陈暮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周围站了好几个人,有陈兴怡、爱丽丝、埃德加、杜思宇、格林斯顿以及托妮娅等。

    见陈暮醒来,爱丽丝兴奋地抱着他的头,将陈暮的脸贴在了自己的胸上。

    陈暮瞬间变成大红脸,他的挣扎对爱丽丝而言毫无力度。

    陈兴怡也做了相似的举动,不过她的速度怎么赶得上爱丽丝,只能连同爱丽丝一起抱了。

    格林斯顿抢先发话了,他做出了酷酷的表情,说道:“看吧,我就说过,上帝是不会让我们死的。”

    陈暮还未说话,埃德加就一把推开格林斯顿,不屑道:“小屁孩扮什么神棍。他之所以不死,是因为我献血了!”接着,他转头对陈暮认真说道:“陈暮,你失血过多差点挂掉,是我献血给你的。”

    透过爱丽丝的头发,陈暮见埃德加脸色很苍白,有些感动。当然,他也明白,埃德加这么做是为了还那850万循币的情。

    杜思宇对埃德加这种表功的行为不屑,他冷哼道:“真是受不了,不就献了点血吗。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行为!如果我的血型合适,也会毫不犹豫献血的,而且绝不会像你这么高调。”

    其他人也纷纷发话,陈暮的苏醒让本来有些压抑的病室充满了温情,而且热过了头,变得吵闹起来。

    “我是怎么回来的?救援队来了?”陈暮问道。

    病室立马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向了格林斯顿。

    格林斯顿咳了几声,吞吞吐吐道:“其实,我也不知道……”

    众人早就知道他这个答案了,不以为奇。

    但陈暮很惊讶:“怎么你也不清楚?”

    “我后来也晕了过去……”格林斯顿隐瞒了遇见蜜拉的那段,当然,他也不清楚自己被打晕后的情况:“醒来后,我发现我俩已经在医院了。我问了护士,她们说我俩是躺在了医院门口,没人见到谁把我们运来的。我后来调查了天网,也没任何发现。送我们来的那位恩人,肯定很厉害,能沿着天网的死角行动……”

    爱丽丝支持他的判断:“沿着天网的死角行动,连我都难以办到。”

    “……好吧。我昏迷几天了?”

    “已经78小时了。”

    陈暮注意到格林斯顿的左臂健在,他大惊道:“你的手?”

    格林斯顿举起左手,扯掉手套,露出了白皙的手掌,但那色泽质感,明显不是人类的皮肤。

    “这是高分子材料的假肢,它和我的断臂神经接好了,能够如正常手臂般灵活使用。而且,它的力量约是我右手的10倍,强度也堪比钛合金,唯一不好的,就是它的触觉反馈信号不够稳定,动作精度不够。”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病室门口传来:“你醒了啊。”

    顺着声音一看,门口有一对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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