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尼西亚的战事再一次迎来了戏剧性的一幕,差点被本都大军灭掉的匈奴人居然反击起来。支持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便是尔哈带着五万匈奴大军赶到了战场。 损失不小的双方军队此刻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匈奴援军的出现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哦,不对,应该是秤砣! 匈奴骑兵的装备和战斗力自然不是后继乏力的本都大军能够比拟的,而且本都大军大部分还是步卒。 疯狂的屠杀在战场上呈现,匈奴骑兵来回穿梭在战场上, 每一次冲锋都有数千本都士兵被带走了性命。 “将军,快走!挡不住了!” 一群本都士兵紧紧围在斯托克斯的身边,保护他不受匈奴大军的攻击。 “好!” 斯托克斯自知回天无力,当即应了一声,然后在亲兵的保护下迅速逃离战场。 “想跑?” 刚刚换上一匹战马的冒顿,一直盯着斯托克斯。见他居然丢下大军独自逃跑, 当即骑马追赶起来。 亲卫队换上尔哈带来的战马跟在冒顿的后面紧紧追了出去, 冒顿的安全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两队人你追我赶的往本都王国的方向奔去,不断有斯托克斯的亲兵被射下战马。斯托克斯头也不回的往前狂奔, 此刻他的心里只有活下去三个字。 斯托克斯的亲兵手下一个接一个死去,这可把斯托克斯吓坏了。 冒顿紧紧跟身后大喊:“杀过去,杀过去,不要管别人,给本王杀了敌将!”。 斯托克斯见事不妙,猛拍战马,惊得马儿一阵嘶鸣。 “红披风的是敌将,追杀敌将。” 斯托克斯听到之后,立马就把自己的披风丢了。 斯托克斯本来以为这样就好了,可没想到冒顿也不是笨蛋,再一次大喊道“戴头盔是敌将!” 吓得斯托克斯立马就把自己头盔给扔了,露出他那金色的卷发。 “金发络腮胡的是敌将,给本王杀了他!” 匈奴士兵闻言再一次弯弓搭箭,纷纷射了过去。 斯托克斯顿时无语了,头盔都已经丢了,还要不要人活了。 此刻的斯托克斯与冒顿两人似乎都忘记彼此语言不同, 但他们却明白敌人的想法,不得不说这或许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斯托克斯二话不说,抓起手中刀就把头上的金发割掉,只留下一个狗啃过的发型。 满头的金发可是一个男人的尊严,而络腮胡更是斯托克斯最引以为傲的地方。西荒诸国的男人对于自己的头发、胡须看的很重要,像斯托克斯这种王国军事大臣的胡须,可以说得上是虎须了,就这样割了,可见斯托克斯有多害怕。 但是冒顿依旧没放过斯托克斯,再一次大喊:“有头的是敌将,杀!”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