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顾澜战术性后仰,发现石凳没有靠椅后,于是若无其事的擦了擦嘴,轻轻拍了拍肚子。 玉盅底还剩了小半碗面条的量,她自恃身份,没吃。 也没饱。 十四五岁正是女孩长身体的时候,她这段时间又每天锻炼体魄,于是食量大增。 啧,皇帝的御膳房不过如此,还没王氏做的好吃,顾澜忍不住从怀里摸出两个糖豆扔进嘴里。 糖豆咔嚓咔嚓很脆,这次是苹果味的,酸甜清口。 容珩垂下眸,想起了被自己碾为粉末的那两颗糖。 面都吃了,早知道那糖留着了。 顾澜刚刚忙着吃面,没来得及欣赏男主的盛世美颜。 不过,容珩也没比自己好到哪儿去,完全没有身为皇室子弟的优雅和高贵,吃的比她还快。 她的目光落到石桌的筷子上,穿书以来,这是她见过最普通的筷子。 不是侯府的玉箸银箸,也不是象牙箸,连酒肆内雕刻花纹的木箸都不如,是最普普通通,天圆地方的竹筷。 她看向容珩微垂的眉眼,那长睫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让少年显得安静又清冽。 现在的容珩,哪怕身上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可以让宗正在朝堂上帮他说话,在这座皇宫里,他仍旧是最卑微的存在。 搬个家,要带上无数旧书卷和锅碗瓢盆; 平时,似乎也吃不饱的样子。 顾澜叹息一声,决定以后要给予男主春风般温暖的帮助,最好能和他成为朋友兄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侯府未来的安全。 一开始,顾澜想过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个人离开京城,甚至离开燕国这个是非之地,凭自己的身手在乱世中好好活下去,也不成问题。 但是这样,就意味着失去定远侯府嫡子的身份,只能做个江湖中上不得台面的草莽英雄。 三尺青锋,长不过朝堂上的一杆狼毫; 江湖再大,大不过悬挂着的一面舆图。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