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原主忍无可忍以后,也尝试过报警,联系警察。可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父亲的破口怒骂。原因是让他大失脸面,花了不少金钱和精力才摆平这件事,让这群警察答应不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往外传。 原本原主就对她的那个父亲没什么期待,一个能把自己亲生女儿扔给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让她们同住一个屋檐下一住就是十几年却无作为的男人,能是什么好货色? 可最关键的是,经历过那件事情以后,姚百合对原主进行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折磨变得更加恐怖。她好几次昏厥,醒来以后都无比害怕自己哪一天就会真的被这个女人杀了。 所以这个时候,原主她动了一个念头:既然所有人都不愿意帮她,那她就只能选择自己帮自己。 原主知道,精神病杀人虽然犯法,但是却不会受到处罚。凭什么精神病犯法就可以逍遥法外?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漏洞,是她承受了十几年痛苦的罪魁祸首,她不服气,甚至深怀恨意。 如果真是这样,是不是就代表精神病人就可以随便杀人?只要事后可以擦好屁股,就能想杀谁就杀谁? 所以她决定,就一不做二不休。利用这个法律漏洞,来为她的罪行脱罪。反正她的人生本来就是被它毁掉的,她只是想要借助它活着,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基于这些资料,刚满十八岁的孩子很快部署好了计划,来结束这个陪伴了她将近二十年的噩梦。 ——她要装作一个有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病患者。并且伪造出做那些事情的是她的副人格,而非主人格。 但是很可惜,在原剧情里面,她的这个计划失败了。哪怕她再聪明,计划再精密,她也不过是个没满二十岁的小姑娘。 她前面进行的都很完美,唯独在最后一关,被在这方面已经修成精的蒋司成看出了微表情和动作上面的破绽。最终面对四面而来的警车,不得不绝望自杀,结束她这短暂而又令人窒息的人生。 她迎来的是解脱,只是解脱过后却是无数世人无知的谩骂。在世人眼里,杀人就是不对,是罪大恶极,他们不在意一个人为什么而杀人。在他们眼里,杀人就是罪该万死,特别杀自己的亲生父母,那就该被五雷轰顶、万劫不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