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于烨和《镇灵》剧组签了合约,走出了这栋老式商业楼。 他和周导约定,过几天处理好他在横店的事情,就进周导现在的组,在剧组里面打杂。 周导当时听到于烨要来剧组帮忙,感觉还挺新奇的,下一部戏的男主角来他现在拍的剧组当杂工,怎么听都觉得魔幻。 从事演员这个职业的人吧,不说一个个眼高于顶,但起码也是有点骄傲的,你让他下泥地打滚,为了拍戏可以,为了拍别人就不行。 但是于烨没有这种考虑,他就是这么一个接地气的人,他现在一心只想搞钱。 其实他有这样的请求,还有一个原因,现在提前跟剧组的人混,之后他的演技要是辣到人家眼睛了,他们不就不好意思骂他了嘛! 于烨觉得自己真是个小机灵鬼,乐乐呵呵地买了回横店的火车票。 他走在上海的街头上,这座钢筋水泥浇灌的城市里,高楼依旧林立,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依旧行色匆匆,和他来时一样,但是于烨现在一点也不觉得它冰冷了。 于烨拿起手机,拍了一张魔都的照片,配上一句话,发到微博上: 这一刻,爱上一座城市,只需要一个理由——它能让我搞到钱! 下拉刷新,零回复零点赞零评论。 嗨!于烨叹气,把手机收回兜里。 他发微博没有人搭理,这不是常有的事情吗,于烨都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 其实关注他微博的人太少,是他自己没有运营好,于烨在微博上就喜欢发这种半是伤感半是土味的感想。 要是他天天怼着自己的脸发几张自拍,粉丝不就唰唰唰来了嘛。 但是他想不明白,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可以凭借过人的涵养吸引到粉丝,微博里都只有少数几张自己跑龙套的照片,正脸自拍几乎没出现。 …… 于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他准备这两天就退了租,到魔都的剧组去。 站在房间里,看着这个房间里熟悉的摆设,于烨心中莫名还有些不舍,这些都是他这三年在横店漂泊过的证明。 其实他也没多少东西,一些衣服,几双旧鞋。 衣服也都是旧的,堆成一团在柜子的角落里。 这些衣服大多数是超市打折十几块一件买的,最贵的还是他那件黑t恤,在他打碎花瓶那天穿的。 那天他失了魂,蹭了一身的墙漆,脱下来洗衣服的时候,发现怎么也搓不干净,一直到现在了,纯黑的t恤上还留着明显的白漆印子。 就算洗不干净,于烨也舍不得丢,这是他最贵的衣服了,六十九块九一件进商场买的,跟超市里打折的还是不一样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