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冬天的雪,在北方来得早,也去得晚。 而北境,更是如此,在寒冷的冬季,游牧民族就会变得分外团结起来,女人们白天会聚在一起辛勤劳作,男人则会共同外出放牧,寻找那些在冰雪覆盖中依然存活着的鲜草地。 “叶大哥,你说冬天他们会遇上冰冻的湖泊,还有那些断裂的冰原,稍有不慎掉下去就会有生命危险,为什么他们不找个更安全的居住地呢?” 清晨,雄壮的汉子骑着骏马,挥舞着手中的套马杆,奋力去驱赶前边的羊群,那一声声嘹亮的吆喝声中,像极了原汁原味的草原歌曲,冬季对他们而言,似乎一点都不可怕。 洪青烟不懂,如今的时代大多数人都住进了小洋房,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游牧民族冒着生命危险,游离在大草原上。 “不是他们不想找,而是不能。” “游牧民族之所以会被称为游牧,归根结底还是后面那个牧字引起的,其实想一想你就知道了,那么多的牛羊马匹,它们吃什么?” 叶锋轻揽着洪青烟的腰身,这种截然相反的生活方式,对于她这个南方人来说,又哪是那么快就能理解的。 “不是可以开垦荒地吗?” 洪青烟想了想说道。 在轩辕国北方,上个世纪还是被人笑谈为北大荒的,现在不也变成了富饶的粮食生产基地。 “抛弃手中长枪的士兵不再是真正的士兵,而丢掉手中套马杆的汉子,也不再是女子心目中的哈达。” “这是一种信仰,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你为他们冬季的生存而担忧,可你发现他们担忧过自己吗?” 叶锋将洪青烟抱上马匹,朝着东边的方向驶去。 “换个话题,那他们为什么那么尊敬你?” 就像叶锋所说的那样,真正的游牧民族虽然好客,但他们不是什么旅游业,想要住进他们的帐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别提,是在这等冰天雪地的环境,有钱都买不到。 可事实就是,叶锋一来,这里的游牧人民就心甘情愿让出了三顶帐篷给他,如此可见叶锋在这里的受尊敬程度,称之为爱戴都不过份。 “因为在以往,更北边会有令他们都害怕的敌人,那是一群野蛮的掠食者,你老公我的到来,让那些敌人不敢再践踏这片土地。” 是该去看一下那片战场了。 叶锋鞭子一甩,纵马狂奔起来,惹得身前的洪青烟一阵惊慌失措地乱叫。 秦岭,神医门幕后大本营,也就是药神谷,就在这里。 “天儿,你真要去吗?” 冰霜谷内,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望着眼前将全身浸泡在寒潭中的男子,一脸感伤,眼神还有着深深的悔意。 就不该,将他送去北境的! “非去不可!” “父亲,王在召唤我,在我未真正退去那身将袍之前,王命即我命,其尖刀所指,我义无反顾。” 寒潭中的男子未睁开眼睛,但整个冰霜谷,都充满了他霸道决然的声音。 “叶锋。” “好一个北境之王,竟能让我儿子心甘情愿为他卖命,这是我求谷主为你炼制的丹药,它不能治好你体内的血气,但可以冻住你的心脉。” 老者在岸上留下了个盒子,最终叹了口气离去。 “父亲!” 待老者离去之后,寒潭上的男子方才缓慢睁开眼睛,他口齿轻吟,望着老者离去的方向一脸复杂。 仔细看他的双眼,不难看出里边布有不少血丝,而其飘在寒潭上的秀发,末端更是一片血红。 此人,正是叶锋曾经的首席军团长,盖九天,现如今他虽已不是第一军团长,但他依旧是叶锋左臂右膀中的后者。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