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误会-《神级大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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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

    陆志远没事到图书馆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翻阅。

    晋阳农大是百年名校,即使在十月份,校园依然树木葱郁,花草繁多。

    走在美丽的校园里,陆志远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校园的美景,感觉整个人清爽许多。

    陆志远刚走过拐角,看到前方不远处一个穿着紫色裙子的女生正坐在路边的草地上,捂着脚,珍珠般的眼泪挂在脸上,显然是受伤了。

    陆志远见女生楚楚可怜地望着自己,犹豫了一下,走上前关心地问道:“同学,怎么了?”

    “刚才走路没看清脚下,踩到一个石子上面把脚崴了。”女孩痛的直皱眉头,可伶兮兮地说道,眼泪也顺着流了下来。

    陆志远看到放在旁边足有15公分的高跟鞋,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么高的跟,崴一脚确实不好受,为了美她也是蛮拼的!

    “打电话叫人了吗?”

    “打了,其他同学都回家了,一个室友在外面逛街,可能得一会儿才能到。”女孩带着哭音说道。

    陆志远左右看了看也没见人骑车经过,这里离校医院又太远,背她过去可能需要半小时,这样她又要多痛半小时。

    陆志远蹲下看了看,女孩的脚像蒸熟的馒头肿得越来越高,说道:“我以前学过一些接骨和按摩,如果你相信我,我就帮你处理一下。”

    俗话说:“男人头女人脚,只能看不能摸。”,男人的头代表尊严,你摸人家头就相当于侮辱人家,对方肯定不允许你摸,而脚是女人比较敏感的部位,也是不允许乱摸的----

    女孩判断不出面前男孩的话是否可信,不过感受到男孩温和的语气及真诚的目光,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再说现在自己也没得选择啊---

    看到女孩点头,陆志远却有些迟疑了,自己之前都是帮小伙伴处理脚,还没碰过其他的女生,最多摸过田妮的脚,可那也是小时候的事了,大一点的时候,连田妮也淑女多了,也没再崴过脚。

    想起上次和那个女孩握手,因紧张而忘记松开对方的手,陆志远就感觉一阵尴尬,这次要是再因为紧张把人家的脚弄更严重就不好了。

    不行,以后一定要锻炼,怎么锻炼?还真是个问题----

    女孩见陆志远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半天,也没有动手,顿时有些紧张:“这家伙不会有恋足癖吧,这附近半天也没见一个人经过,要是等会他对自己动手动脚该怎么办啊。”

    “啊--痛!”

    女孩因紧张而不自觉的缩了一下脚,碰到红肿处,立马痛的大叫,眼泪也跟着哗啦啦地掉了下来。

    正出神的陆志远被女孩的痛叫声拉回现实,见女孩痛苦的表情,不再迟疑,人家女孩都不在乎,自己婆婆妈妈还是个男人吗?

    陆志远咬咬牙,颇有一股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豪迈----

    轻轻捧起女孩的脚,肿胀的地方把袜子撑的满满的,陆志远小心翼翼地褪去女孩脚上的肉色袜子,以免碰痛女孩,袜子褪掉后,呈现在陆志远眼前的是一只洁白如玉的性感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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