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赵叶军强忍着冷意,牙巴骨打颤,“不冷。” 真是死鸭子嘴硬。 方灵鹃忍不住笑了,“不冷就算了,我还说车上有一件我弟弟的外套呢?” 这话一说,赵叶军倏然转头去看她,“冷。”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句话在赵叶军身上真是有了完美的体现。 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让他变得能屈能伸,圆滑的够可以的。不然,以他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 能够在迪厅做出一番事业来,想来,能力不够也办不到。 方灵鹃听到这,走到后备箱,打开了后,取了一件外套扔给他,“我说你,也是够可以的,这么冷的天气,连个外套都不穿。” 赵叶军叹了口气,把自己大花臂露出来给方灵鹃看。 “迪厅这种地方,没个大花臂威慑着,不少人都来找麻烦。” 他只有让自己显得凶狠,不好惹,对方才会忌惮。他在这里迪厅的日子,晚上才会安稳。 “真是怪不容易的。” 方灵鹃感慨了一句,接着,她好奇地看着对方的大花臂,“纹的,疼不疼?” 赵叶军摇头,“不是纹的。” “那是什么弄上去的?” “我去实验室自己调配的药水,涂抹的。” “最多能坚持一周,一周要清洗掉,重新再次涂抹。” 这下,方灵鹃震惊了,她忍不住抬手擦了下,“不掉色啊?” 赵叶军苦笑,“这要是掉色了,我还怎么去唬人?” “你真厉害,你如果能把这个药水的方子,拿出去卖的话,能卖不少钱。” 方灵鹃突然说道。 对于生意人来说,他们的眼睛处处都能看到赚钱的机会。 一个能纹身,却不痛,而且还不会掉色,非常逼真的法子,这个如果投放到市场上,是肯定有受众的客户群体的。 方灵鹃这话一说,赵叶军愣了下,“是吗?” 他从来没这般想过。 只能说,这就是学生,或者是学者和生意人之间的区别了。 学者他们更注重实验实操实用性,而生意人的眼睛看的是赚钱的点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