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野外生存-《网红走火入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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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着白刺果,他忽然看见不远处的地上有什么东西迅速地在地上爬着,是什么动物。他定睛一看,那是只蜥蜴。它跑个两三米,就要停一停,贼头贼脑地休息一下,小小的尾巴像狗尾巴一样卷起来。见了这东西,大器心下一喜,这玩意能吃!

    这小家伙很快跑进了白刺丛里,大器蹲下身,蹑手蹑脚靠近,突然把手伸进去,一下子揪住了那蜥蜴的尾巴。

    那小东西借用腰部的力量,掉过头来咬他。但那小小的嘴巴里毕竟没牙,咬住他手指时一点疼痛感也没有。

    那是只二寸多长的蜥蜴。它黄色的身体上,布满了褐色的小点。大器过去和邵军宁在外面玩时,经常抓了蜥蜴用火烤着吃。但是现在荒山野岭的,既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难道生吃?

    但他肚子实在饿得挡不住了,必须把这个可怜的小家伙生吞活剥了。

    他拎着蜥蜴,到了戈壁滩上,把它用力一甩,摔在了乱石上,蜥蜴连蹬腿都没来得及,就死了,嘴里渗出殷红的血。空气中顿时弥散开了一股子淡淡的血腥味。他把死蜥蜴捡起来,撕下一条腿,左手拿着其余部分,右手拿着血淋淋的腿塞进嘴里,在他的牙齿刚刚接触到蜥蜴的生肉时,就恶心得吐了出来。

    “呸……腥不拉唧……”

    几个小时后,他的饥饿不断在加重,活像胃里搁了漂白剂,把整个胃都漂掉色,漂空了。后来想起不久前曾经吞过玻璃渣,蜥蜴算什么,连这个都不能吃,还能干什么?顶天立地男子汉,应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否则永远一事无成!他现在必须把蜥蜴吃了!

    于是他又撕下一条蜥蜴腿,连着骨头,大概嚼了嚼,就咽下肚去。

    虽然有一股腥乎乎的味道,但好像也不是特别恶心,多吃几回,说不定还能对这个味道上瘾。看来人的耐受力都是可以挑战、可以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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