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此刻的包俊才,神情已同常人一般无二,“你们不要怀疑,我就是想在死前,洗刷一下自己身上的罪恶。” 说这话时,他的语气非常坦诚,十分符合“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推断。 “好了好了,既然周警官到场了,到底是什么线索?现在能讲了吧?”董所追问。其实之前他也问过好些回,包俊才就是不肯说,非要等抓他的那位警官来。 于是周南好奇问了句,“为什么一定要对我讲?” 包俊才神情笃定,“因为你抓到过我,我觉着只有你才能破获这起案件!” 周南,“......”。嗐,瞎说什么大实话。 猝不及防的董所,“......”。 特玛的,现在犯人也这么看人下菜碟吗? 本以为包俊才还要先提什么条件,比如改判之类的,没想到在见到周南后,他十分痛快的打开了记忆阀门。 “时间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当时我在东山...” “有一天我外出工作时,碰巧看到一个女的,在人家门口把一个孩子给抱走了,是个男娃,两三岁大的样子。” 拐卖? 周南与董所对视了一眼,均有些意外,谁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么个线索。 董所质问,“当时怎么不报警?” 周南猜,“应该是怕被逮吧...” 虽然具体干什么工作包俊才没说,但以其“履历”来看,大概率是从事盗窃行业。 如果包俊才所说为真,那么这将涉及一起分隔二十多年的儿童拐卖案件。 怎么又是拐卖? 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西广那起系列拐卖案周南还记忆犹新。其实不只他,这起波及数省的案件影响力,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扯的有点远,二者并无直接联系,因为时间相差太远了。现在的问题在于,都二十年过去了,如何知道包俊才是随口胡说还是确有其事? 不知道是不是也明白这点,包俊才继续道,“对,当时我不敢报警,但良心上又过不去,就跟着这个女的,坐车到了南河,焦做。” 略显牵强啊兄弟,真有这份心,一个匿名报警电话就能解决的事儿。 稍稍挪动了下双脚,包俊才并未觉着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妥,“我是一个快死的人,现在就希望警方能破获这起案件,把孩子还回去,让他与家人团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