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再一次,心疼林易哥哥!-《我居然成了反派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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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他有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挨了保安的打是小事,最重要的是,快到手的鸭子,却被叶枫给截胡了。

    那可是港岛豪门程家啊。

    柳星辉计划都想好了,如果程元晋不同意这门婚事,他直接和程玉蓉造个孩子,去认外公。

    届时,程元晋就算不同意,也得同意。

    但是,除了倒霉之外,柳星辉现在还有痛苦,他发现,他在咖啡馆里,自打多看了一眼顾云湘后,就深深地被她给吸引了。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顾云湘的一颦一笑。

    他甚至还会想,顾云湘这么好的女孩,在跟叶枫恩爱的时候,会不会疼。

    如果是自己,一定温柔的对待他。

    但他往往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妒火中烧,想杀了叶枫,把顾云湘给抢过来!

    “踏马的!”

    柳星辉越想越生气,直接把红酒杯砸在了桌子上。

    “你踏马动静轻点行不行,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来砸场子的!”

    隔壁桌的暴躁老哥,破口大骂。

    “对不起,对不起……”

    柳星辉连忙赔不是,对方是个光头大汉,还有纹身,搞不好是个江湖人。

    柳星辉可不想平白无故,挨一顿打。

    毕竟他们柳家的战场,是商场,而非江湖。

    “柳少爷,一个人喝闷酒呢。”

    这时,一个女孩,笑盈盈的坐在了柳星辉的对面。

    “好漂亮!”

    见状,柳星辉大喜,这个女孩,虽然不及顾云湘,但也差不多哪去,是个万里挑一的大美人。

    难道,她是仰慕自己的身份,故意来搭讪的?

    此刻,柳星辉觉得,老天对他不薄。

    但很快,柳星辉便看到了不远处的几个西装男子,他们目光一直盯在这儿。

    用屁股想也知道,他们是眼前这个女孩的保镖。

    “居然还是个白富美!”

    柳星辉觉得自己撞大运了,眼前的女孩,他真是越看越喜欢。

    但很快,他的一双狗眼,就认出了眼前女孩的身份,惊道:“冯思曼小姐,你、你怎么来了!”

    柳星辉之前跟着大伯柳全茂,见过冯思曼一次,当时记忆特别深刻。

    但由于柳星辉见的女人太多,把她给忘记了,所以才有了刚才的非分只想。

    但现在,他挺直了腰杆,低垂着脑袋,像是一个准备接受训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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