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顾云湘!-《我居然成了反派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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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她闺蜜的女儿,也是叶枫的半个青梅竹马,及这次的相亲对象。

    但自从顾云湘去燕都上大学后,两人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了。

    这次回到金陵,顾云湘开了一家设计公司,目前正在创业阶段。

    “还好,一切顺利,就是比较忙,得熬时间。”

    顾云湘笑着说道,看上去有些紧张和腼腆。

    “有啥困难,要记得跟周姨说,咱们不是啥外人。”

    周雪华和蔼的说道,她打小把顾云湘当亲闺女看待,现在更是馋起了别人的身子,想拐回家给自己当儿媳。

    比起白苏苏那个吊着自己儿子的绿茶婊,顾云湘这个知根知底,又有感情基础的丫头,她怎么看怎么喜欢。

    “我知道的周姨。”

    顾云湘礼貌的说道。

    “那好吧,你们年轻人聊,我去外面给你们泡茶。”

    周雪华笑呵呵的起身,给叶枫和顾云湘,留下了单独的相处空间。

    “叶、叶枫哥哥,好久不见。”

    独自相处,顾云湘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见。”

    叶枫笑着回道,同时心中忍不住吐槽书中的那个自己,“这么好的女孩,叶枫这白痴,竟然不懂的珍惜。”

    在原著里,顾云湘是头号悲惨人物,她和白苏苏都是女神级的人物,但两人却截然不同。

    顾云湘大学毕业后,就开始创业,一路白手起家,历经艰辛之后,终在事业上有所斩获。

    周雪华因为一心想收她当儿媳,曾多次提出帮助,但顾云湘没有接受。

    她喜欢叶枫,可她想靠自己的实力,成为叶家的媳妇,而不是只会接受馈赠的花瓶。

    顾云湘对叶枫的喜欢,到了痴情的地步,即便叶枫并不喜欢她,并多次流露出反感,也没能使顾云湘退缩。

    甚至在后来叶家破产时,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帮叶枫东山再起。

    几乎只要是叶枫所需,顾云湘就会毫无保留的付出。

    只可惜,这么好个女孩,书中的叶枫,完全不懂得珍惜,不但把她当作白苏苏的替代品,以及发泄兽欲的工具,还利用她的才智,去对付林易。

    可结果是,顾云湘破产,唯一还拥有的,便是肚子里她和叶枫的骨肉。

    可书中叶枫这个王八蛋,对此居然无动于衷,踹了顾云湘之后,继续去跪舔白苏苏,还给仇人林易当起了跟班。

    最终,万念俱灰的顾云湘,从高楼上纵身跳下,一尸两命。

    “靠,这剧情光想想就来气。”

    叶枫感觉自己已经开始生气了,这么好的女孩,那点不比白苏苏那个绿茶好?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知道顾云湘才是好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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