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歌声-《我的女儿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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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财眼前一亮,忍不住抬头往舞台上面的文蓝望去,心里活动了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
围观党们见馨馨姑娘低着头久久不语,不由大急,纷纷出声助阵。
男人感谢地望了眼周围助阵的观众。
“馨馨,答应我好吗?”
“这枚虽然不是钻戒,我也暂时买不起钻戒。但我林大龙发誓,以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赚钱,一定让你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众目睽睽下,馨馨姑娘红着脸,终于轻轻点了点头。
“我答应你。”
她颤抖着接过那枚戒指,泪水刷地滑了出来。“林大龙,你知不知道?我等你说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你能给我买什么戒指。只要你敢开口,我都会答应嫁给你。”
“啊?”
一开始林大龙还有些茫然,很快他反应过来,兴奋得一蹦半天高,抱起馨馨就疯子般疯狂大笑。
“太好了,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
围观党们自觉完成了任务,不由喜形于色,轰然叫好。
台上的文蓝也刚好唱完歌,见状情不自禁跟着道起了祝福。
“恭喜两位,祝你们永结同心举案齐眉白头到头!”
“谢谢,谢谢各位。”
两新人眉开眼笑地给四方鞠躬,林大龙特意朝舞台上的文蓝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谢谢你,还有你的歌。”
“你歌唱得真是好听。让我觉得歌声里甚至有股魔力。如果今天没听到你的歌声,我还真不知道自己会拖到哪个猴年马月才敢开口向馨馨表白。”
“真是太谢谢了。”林大龙又鞠了一下躬。
“请问一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以后它就是庆祝我们结婚记念日的专用曲子了。”
文蓝嘻嘻一笑,只是她上台的时间眼看要超额,只好匆匆开口。
“它叫最浪漫的事。能成就你们俩的佳话也是它的荣幸。再次祝你们俩永远幸福。”
说完,文蓝朝观众们挥了挥手,转身下了舞台。
“怎么走了?”观众中有人郁闷大喊,“别急着走啊,麻烦再唱一遍刚才最浪漫的事吧。我们是后来的,只听到了一点点。”
“就是,就是。快回来再唱一遍。那歌太好听了。”
……
文蓝听得高兴,却是无可奈何。
她刚亭亭下了舞台,就被一个矮胖矮胖笑容可亲的中年男人给挡住了去路。
“文蓝小姐,鄙人马有财,是对面龙凤祥珠宝店的店长,很高兴认识你和你的歌声。”
文蓝看了眼不远处的龙凤祥,接过他的工牌仔细看了看,脸上的疑惑半点也没遮掩。
“马有财马经理,是吧?不知道你在这——金九福门口——把我拦下,是有何贵干?”
她是金九福请来的嘉宾,俗话说同行是冤家,马有财这么作和当众挖墙角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想和文小姐合作,相信文小姐不会去向他们告发吧。”
马有财笑容不变,他淡淡扫了眼前方金九福的招牌,随即不再把这新邻居放在心里。
如果他是金九福的领导,刚才林大龙当众求婚时他只要稍稍操作,比如直接送他们一对小钻戒,那绝对是个宣传门店的超好机会。
然而眼前的金九福始终毫无动静,上至店铺领导下至普通店员甚至保安,都一直没人出来看上一眼。
这种同行还不配作他马有财的对手。
“当然不会。”
文蓝摇摇头。
她只是个普通嘉宾,还是唱完就可以滚蛋的那种,这种事犯不着她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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