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她是去历练,又不是找死,多一重生命保障可相当不赖。 次日凌晨,萧清一人一剑,悄然离去,除了剑神,根本无人知道她的离殿。 …… 剑神殿所辖区域最边缘,是一座紧靠蛮荒的城镇。 在那里,各种佣兵团和外出历练的公子小姐数不胜数。 城镇的名字很普通,就叫骨镇。 这座再普通不过的城镇,埋葬了无数尸骨,踩下了数不清的冤魂。 蛮荒的妖兽都气血惊人,实力强大,但妖兽浑身都是宝,以猎杀妖兽为职业的佣兵团就应运而生。 萧清不熟悉地形,只有满脑子理论,想了想后,便决定跟着一个佣兵团一起进入蛮荒。 骨镇招收临时佣兵的佣兵团数不胜数,想坑点新人当炮灰的,想捡到一个高手的,各家佣兵团虽然心思各异,但表现出来的都十分热情。 蛮荒的风沙很大,萧清戴着一顶斗笠,披着一袭黑袍,一副不愿多言的样子。 “请问你们还招人么?”萧清站在一家酒馆前面,看着已经快要满员的一个佣兵团,问道。 “这位小姐,我们佣兵团并不接那些保镖任务,你可以打听打听,狂狮佣兵团在骨镇虽然不是最强的,但每单都是最凶险的,可能不大适合你。” 头顶有一撮银发的团长站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番萧清,很委婉的拒绝了。 石团长眼力不俗,尽管萧清浑身上下遮的严严实实,他依然刁钻的看出来人的不凡。 石团长别的不行,就是一双耳朵特别好使,尽管来人只说了八个字,但石团长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这人来自剑城。 剑神殿所居山脉下,第一大城。 据说在那里,随便拎十个人出来可能就有八个都是家世不凡,剩下两个自己就是高手。 狂狮佣兵团,最不喜欢伺候那些家世不凡的少爷小姐们。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