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的,一个同僚的案子。” “明Sir的案子?!” 徐永邦一开口,郑坤心中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这个案子也是今天过堂吗?!” “今天是最后一堂了。”徐永邦的声音有些阴郁。 “一起看看吧!” 相对于郭家伦的案子,这个案子同样非常操蛋。 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一个警察开枪打死了一个通缉的悍匪。 警察杀死悍匪,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却因为是开枪之前没有警告,被告了蓄意谋杀。 还有比这更操蛋的事吗? 可是律政司的检控的理由完全符合法治精神。 劫匪并不是在作案的时候被枪杀的,甚至他近期并没有作案,只是被通缉而已。 第二,劫匪曾经枪杀过警察,而这个警察恰巧就是明Sir以前的同僚,这就有了明确的作案动机。 第三,明Sir在遇到劫匪之后并没有呼叫救援,而是直接开枪,当时劫匪身上虽然也有武器,却并没有使用的痕迹。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现场并不仅仅只有明Sir一个人,而是他带的一队人。 本来以警队一直以来的惯例,或者说规矩,这一队人只要不说,整个案子就不会存在,而且还会立功受奖,可是偏偏这一队人里头有一个愣头青,提交的报告和所有人都不一样,这一下子就让上头坐蜡了,更绝的是,这位还将事情透露给了媒体,一下子闹的众人皆知,也算是登了几天的头条。 接下来,司法部门自然要做事了。 郑坤注意到这个案子并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有多操蛋,而是注意到了这个操蛋的人。 刘杰辉!! 一个警界新人,敢于公然挑战警队的潜规则,直接将自家的顶头上司拉下来,甚至坑到监狱里头去,这种情况很罕见。 所以刘杰辉最后很红。 法庭内,坐在证人席上的刘杰辉同样一脸阴郁,还有一些悲痛。 但是当检控官问到他的相关问题的时候,他回答的相当坚决。 随着他一个问题接着一个的确认,被告席上的明Sir面色越来越阴沉。 最终满是绝望! 旁听席上的徐永邦以及其他的警察同样如此。 而郑坤则坐在席上,摸着下巴,看着站起身来侃侃而谈的刘杰辉。 这个家伙也算是人才啊! 身为警察的能力不算是很强,可是竟然想要通过这个方法出名,是个搞政治的好手。 不过,如果不是有相当的才能的话,警务处副处长甚至一哥的位置。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