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 血族的信誉-《魔神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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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吸过他的血吗?”安德森冷冰冰地对乔安娜问道。
“还没有,”乔安娜显出了意外的表情,“你是说我可以吸他的血,把他变成血仆?”
把人类变成吸血鬼的【初拥】仪式,需要吸血鬼吸人类的血再把自己的血分给对方,如果只吸血的话,失血过多的人类会因此死亡,一次被吸取血量较少的那些,则有可能沉溺于被吸血的“快感”中自愿成为吸血鬼的追随者,也就是所谓的“血仆”。
方乐仙在两人的注视下瑟瑟发抖,对方明明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却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安德森的外表明明只是20出头的青年却带着百岁老人的暮气,乔安娜把自己从躲藏的水泥管道当中拽出来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臂力也和她性感女郎的形象不符。
“现在还不是时候,”安德森说,“血仆的精神状态就像吸毒者一样会逐渐枯竭,那样容易被翡翠看出破绽……他必须完全以‘正常人类’的身份出现在翡翠面前,确实无疑地把翡翠引到我的射程之内。”
安德森提到了“射程”,怀里又抱着一把外形诡异的狙击枪,方乐仙再笨也明白安德森是一名杀手,想要夺取名叫“翡翠”的人的性命。
“请、请问,”方乐仙咽了半天口水,终于壮着胆子说道,“你们需要我做什么吗?替你们做了这事以后。你们可以带着我逃到外国吗?”
安德森和乔安娜互相看了一眼,乔安娜问:“你为什么想要逃走?我听说你是‘冬山四少’之一,在冬山市家族势力不小。过得十分舒坦哩。”
“那是以前的事了!”方乐仙紧紧地攥起了拳头,“我没想到父母那么没用,只是带人搞了一个女同学,就得装成精神病才能脱罪!我堂堂的方家少爷却和精神病呆在一起,我怎么受得了?没烧死他们算便宜的!”
方乐仙的病号服袖口上有一处烧焦的痕迹,这是他放火的时候不小心烧到的,父母给他取名字的时候希望他“快乐似神仙”。实际上他的智力和体力都不行,胡作非为全是靠父母的势力。一旦离了父母就百无一用。
“你敢杀人吗?”安德森从西服内掏出一把手枪,示意方乐仙接过去,方乐仙接过手枪之后发现比自己用来防身的那一把要重出许多,似乎接受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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