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不过估计自己和向志强说他不会同意的。这马冬梅更是看不上向志强。 这个办法真的得好好想想。自己才不愿意让马冬梅总是住在自己家,不讲卫生,晚上睡觉还磨牙。真是哪哪都讨厌。 这个得尽快。要不自己还要忍受她。 有时候人真的非常的不禁念叨。 快中午的时候,向志强拎着一个袋子进来了。 “兰英,你看这是什么?” 马冬梅看到向志强进来,哼了一声。 郑兰英赶忙的下地“向大哥。这是什么?” “野兔子,在地里逮的。” 这下马冬梅坐起来了。昨天晚上谭绍庭去送肉,但是她知道,他们现在根本就是不给吃的。 已经干了这么长时间的累活了。要是能够有肉吃当然好了。 “两只呢?” “是啊,我已经杀好了。这兔子皮我已经弄上了,等到熟好了给你,你可以做帽子。” “谢谢向大哥了。” “客气什么?这兔子都给你,你留着吃。” 向志强说完就想走。郑兰英一把拉住了他。 “向大哥,你别走啊,今天中午你留下来吃饭,我把兔子炖上,你留下来吃饭。” “别了,你自己留着吃就行了。”向志强咽了咽口水,感觉到郑兰英拉着自己的手。 “那可是不行的。这是向大哥弄来的野兔。 就是没有酒,要是有酒就好了。” “兰英你还会喝酒?” “不会,就是觉得有肉就应该有酒,我借花献佛,招待向大哥,谢谢你这一年的帮忙。” 马冬梅就坐在炕上听着,就盼着他们炖肉呢。到时候自己一定留下来吃,量他们也不敢不请自己吃。 “向大哥,你能弄到酒吗?” “能,我去给你弄点。”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