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齐民编户-《汉末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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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命手下张辽、关羽、荀棐、段煨四大中郎将,和段谨、盖顺、张飞、典韦、杨奉、士孙萌、张杨、徐晃等校尉,严格加强士兵操练,并制定了操练守则,守则规定的很细。
士兵每天黎明卯时和黄昏酉时进行奔跑越野,主要是锻炼体力和奔袭能力。
上午辰时和下午申时进行阵战操练和骑射,主要是练习旗鼓号令下的布阵,和阵战中兵种的配合,包括攻城和野战,具体项目由各自将领合理调配和安排,但旗鼓号令却是全军统一,以便于保持将领阵亡或轮换后的战阵指挥。
巳时、午时和入夜后的时间主要是就餐、学军规、诵军纪和休息。
午后未时,到所在县乡帮助百姓和老弱孤寡干一些挑水、扫地之类的活计,拉近军民关系。
考虑到操练繁重,姬平给士兵安排了每个月的三天休息和探亲假,实行轮休,战时取消。
同时,为了鼓励青壮踊跃参军,激励将士奋勇杀敌,姬平将军饷提高了三成,减轻了军户的赋税,凡七口以下人家,有一人入伍者赋税减半,两人入伍者赋税全免,富户豪强和大口之家则不在此例。
在士兵和军属待遇提高的同时,姬平提高了参军入伍的准入资格,凡是新兵入伍经历三个月操练不合格、而又无一技之长者,便遣送原籍继续种田,或作为郡府、县府的巡捕和护卫。
与此同时,姬平严申“七禁七杀”军令,违反者斩杀不饶,与临阵逃脱者同,取消其对其家属的一应税收优惠政策。
他要训练的是精兵,可掌控的精兵,可纵横驰骋的精兵,而不是冗兵和乱兵,看似声势浩大,虚耗粮草却没多少战斗力,反而为祸百姓。
第二项政令是编户齐民,规定郡县治下百姓,无论士农工商还是吏民贫民,均要编入国家户口,生者著,死者削,户口里记载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土地、家产等。
户口分为三种,主户、屯户和客户。
主户是有田有宅者,主要包括豪强富户和有田产的百姓。
屯户则是屯田的百姓。
客户则是那些没有田地、依附豪强的佃农,就是那些佃人之田,居人之地。受人之土,佣而耕者。
主户和屯户按照各自的赋税相关规定上交赋税。客户则是自行交租给所依附豪强,再由依附的豪强代为向国家交赋。
编户齐民历来是最难办的事。尤其是目前豪强并起,堡坞连片,隐匿户口的情况极为严重,对此,姬平双管齐下,采取了一些激励和惩处的手段。
先前他下令减免口赋、算赋等人头税,以田纳税,算是一个手段。
那些交不起沉重的人头税、本来自愿依附豪强世家的佃农,恐怕有不少会自动脱离豪强。毕竟人头税一减免,相比起来,豪强对他们的盘剥恐怕比姬平所收的田税还重。
除此之外,为了鼓励百姓自主向国家申报编户,姬平特意提升了编户百姓的权利,除了最基本权利外,赋予了编户百姓读书和为吏做官的权利。
这个权利在后世看似简单,但在两汉之际绝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因为在两汉。只有“吏民”才具备为吏做官的权利。
吏民有几个标准,一是从事的职业和身份不是国家抑制或打击的对象,比如商贾及其后代在内的七科谪户,医、工、巫、卜之户。就不具备做官为吏的权利,二是具有中家以上的财产数额,汉初是十万。景帝时调整为四万,后来也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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