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高夫人打开窗子,哼哼唧唧的唱道。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 她也不用伪装自己老态龙钟的样子。 她站直了身体,连拐杖都丢在了一边,望着窗子外面的世界,她眼神之中充满了贪婪。 同样的词,她再唱一遍的时候,声音再度高亢。 “我这一双膝盖,受被人跪拜,再也跪不得别人呀!” …… 夜晚,贫民窟。 小约翰扑了一个空。 不得不说,手合会再怎么不堪,在他们在自己的老本行领域,杀人这个方面,还是很专业的。 晚上的时候,老汉森得到了消息,小约翰带着人过去,无功而返。 夜魔侠换上了自己的红色衣服,也夜探此处。 两拨人都看到了空空荡荡,人去楼空的帮派小楼。 两拨人前后脚到,小约翰看到空无一人的小院,进去稍微探查之后,马上离开。 毫不拖泥带水。 这要是别人,或许会以为这些帮派混混是摄于道馆的威风逃跑了。 可小约翰不是。 小约翰老街头了,他知道这些帮派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的。 离开了自己的地盘的帮派,和自杀没有区别。 离开了熟悉的街区,就代表着没有了稳定的新血来源,失去了财富渠道,失去了熟悉的环境。 来到新的街区,还要和本地的帮派分子抢地盘。 他们承受不住这样风险的。 所以小约翰知道,这些人不见了,也不是躲起来了,一定是出现了什么变故。 至于是什么东西或者说变故,可以叫这个帮派五十几个人都消失不见,他不愿意去思考。 他只知道,一个下午时间,五十多个壮汉失踪,不管是死亡还是绑架,都不是他和手下的这帮兄弟可以解决的事情。 先撤走,再说别的。 别把自己坑在里面,给宗师找麻烦。 一行人火速离开。 夜魔侠就不一样了。 夜魔侠艺高人胆大,他进入了这帮派的几幢屋子里面之后,就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道。 虽然说这屋子里面什么味道都有,厕所的味道,汗臭味道,狐臭味道,还有甜腻的味道遍布其中。 可是这些味道之中,血腥味道最为显眼,无法被遮掩。 夜魔侠和别人不一样,他有一种类似于“超级感知”的本领,也就是说,在所有人都以为盲人的眼前是一片虚无的时候。 夜魔侠其实是可以“看”到颜色的,不止是颜色,他的五感都已经超越了人类。 从理论上来讲,他的体力也已经超过了人类。 在小约翰他们走了之后,夜魔侠翻身进入了屋子里面,来回走了两步。 棍叟也跟在夜魔侠身后,嘲讽默多克道:“看看,这就是你觉得自诩正义的道馆,他们也在晚上来到这里,打击报复,他们和这里的这些混混有什么区别?” “有很大的区别,”夜魔侠一边走一边和棍叟说道:“他们没有打算要人命,我从他们没有封好口的地方嗅到了化学试剂的味道,他们应该是想要将人活着带回去。 他们顶多挨揍,随后会被丢在NYPD,他们的流程我是知道的。” 马特在这几幢屋子里面走了一遍,心里大致有数了。 在下午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帮派的小伙子都齐聚一堂。 随后,杀手出现,这些杀手手起刀落,就将这里所有的人杀戮一空。 这些小伙子连开枪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就死光了。 最后,这里的尸体和血液都被人处理掉了。 这就造成了他眼前人去楼空的现象。 棍叟在这边用棍子敲敲打打了半天,这才说道:“嗯,很好,这看起来就是手合会的手段,哪怕是过了这么多年,他们也没有一点进步。” 说完了这一切,棍叟对着准备离开的夜魔侠说道:“等等,默多克,你去哪里?你不会想要去找手合会吧? 手合会的那群人可不是吃素的,恕我直言,你现在没有和他们对抗的资本。 你别去送死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