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逮三策-《崇祯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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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逮赋者宁愿挨杖,或者花钱请人代杖,也不愿意清赋纳粮,为的什么?一个字,利!这些逋赋者并非没有钱,他们贪图的是朝廷赦免之利,一旦父皇慷慨,蠲免逋赋,他们就赚了。现在已经是崇祯十五年,但其中竟有人连崇祯十年的赋税都还没有交齐,儿臣估算了一下,江南地区只去年一年的逋赋就有100万石,折合成银子,依现在的市价算,差不多100万两,加上历年的欠税,差不多有3百万,如果能把300万收上来,朝廷财政立刻就能改观。”

    300万啊,崇祯微微激动。

    内外战事不断,朝廷粮饷匮乏,崇祯对逋赋问题一直都很重视,他交给历任户部尚书的头号任务,就是解决逋赋,然除了毕自严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做出成绩。

    去年以来,江苏,浙江等地发生大暴雨致海水泛涨,甚至连下大雪的告灾奏折,不停送到他的案头上,更有南方巡抚在奏折中直言:百姓已到了家家悬釜的境地,请酌减南方赋税,以使小民有升斗之蓄。

    崇祯今年没有下发催收逋赋的圣旨,就是害怕朝廷征税太急,在南方引起民变。

    但朱慈烺却知道,天下的小百姓生活或许过的很痛苦,可南北方那些大地主,大商人,官员士绅却是一个比一个肥,因此,今后征税的重点,就是这些南北方的“土豪”。

    “父皇,儿臣以为,要彻底解决逋赋问题,需从三个方面下手!”朱慈烺说。

    “你快说哪三个方面?”崇祯有点迫不及待。

    “第一,对那些田产在十亩以下,生活困苦的逋赋者,朝廷全部减免,而对于那些身家千万,田产无数,却拖欠朝廷税赋的逋赋者,则给予一定的期限,期限之内交纳完成,既往不咎,如果继续拖延,则应给予处分。”

    “怎么处分呢?凡逋赋一年者,来年必须补上,否则课以百分之十的罚金,后年再不交,再课百分之十,如果累积到百分之五十,朝廷就籍没其田产,官价拍卖,折银变现。五年的时间,如果他真是赤贫,家中自然不会有田产,如果他有田产,却不交朝廷赋税,籍没其田产,也正是合适。”

    朱慈烺声音清楚。

    跪在殿上的百官又起了一阵骚动。

    一年百分之十的罚金,这可是从来都没有人想过的新提议。

    一直以来,那些逋赋者顶着“抗税”的罪名,宁愿把钱粮放在自家的钱库里,也不愿意交给朝廷的原因有一个,那就是,反正今年交多少,明年还是交多少,甚至五年前的欠税也不会多收一文,朝廷逼急了,他们再交也不迟,如果朝廷不追,他们就可以等待朝廷赦免,最终将该交的赋税变成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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