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时宴被他们数落的,开始有点烦躁。 不是觉得没面子,而是在外边她早动手了,哪这么多废事。 瞧她迟钝呆愣的模样,坐在路边长椅的人,冲她喊了声“喂”。 时宴看过去。 是个肤白如雪,比花儿还要漂亮的女孩。 这种人儿,就像书本写的公主,让人一看就喜欢,就想保护,因为她太脆弱了。 时宴在打量女孩的同时,女孩也在打量她,更准确的说是她手里那根像棍子的东西。 长棍约两指宽,漆黑笔直,跟她落魄的外表十分不符。 女孩挑了下尖尖的下颌。“那是刀吗?” 听到她的话,时宴有些警惕。 女孩对她的反应微微一笑。“我就是好奇。”她说着,拿起椅上一袋东西。“刚买的甜点,拿去吃吧。” 时宴看她灿若星河,天真无害的笑,想她应该是个好人。 可越是无害的时候,越要警惕。 她没拿食物,转头走了。 蕴初见她头也不回,低声嘟喃。“怪人。” - 时宴没有目的走了许久。 最终在一个巷口,花了所有的钱,买了衣服和洗澡。 等她恢复正常模样,不用被人嫌弃时,已经是傍晚了。 穿着白色吊带长裙的女孩,皮肤紧实健康泛着细腻的光泽,五官精致温和,尤其是那墨色的眼睛,神秘的叫人着迷。 她长发柔软,被微风轻拂,有缕调皮的划过她脸颊,挂在优美的绯唇上。 不惊艳、不夺目、不浮躁,身上那股宁静幽远的气质,叫人自是难忘。 似有让这闹市的喧哗消失,让流逝的时光停止。 许久后。 时宴抬手,拂掉唇边的发丝,往前走。 等待是无用的,只有移动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这是城墙之外的生存法则。 但她现在城内,生存法则是得有钱。 时宴进了几个招人的地方,在都没竞争过别人后,开始思考这个棘手的事情。 打工她不会打,打人还差不多。 可现在打人犯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