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闹婚-《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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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调笑几句,可之后的伤口擦洗,总归是不能自己动手,只有苏寒芝代劳。李秀山留下的红伤药,是军营里专门治疗枪伤的,比孙美瑶找的江湖郎中所用野药更为对症。到了后半夜时,身上又出了许多汗,天亮时,她闭眼睡过去,额头上已是一片清凉。
折腾了一晚,赵冠侯也颇是疲惫,可是一想到黄鱼,还有银子,精神又足了。家里这边简单安排几句,自己直接奔了孟家去送信。
这次接待他的,不再是孟家的管家,而是孟思远本人。发生在元丰当的事,他也已经得到了消息,一见到赵冠侯,就郑重的鞠了一躬“赵壮士,为我孟家之事,居然连累你损失一根手指,这份人情我孟某无以为报。今后若有需要之处,尽管开口,思远定当全力以赴,不敢有半句推辞之语。”
虽然孟思远是留过学的,但终究还是个金国人,金国自立国之后,与前朝相同,一样推崇儒学。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坏这些观点,已经深入他的心里,当然对于辫子之类的东西,他是不接受的,可是切手指这种事,他也同样难以理解。一想到是为了自己的事,连累眼前这个草莽豪杰丢了半截指头,就觉得十分过意不去。
如果是对一般人,他可以拿出一笔钱来算做慰问,可是与赵冠侯交谈后,他又觉得眼前人是个奇才,不可以江湖草莽对待,拿出钱来,是对这个豪杰的污辱,未免不够朋友,一时反倒是觉得有些不知该如何自处。
赵冠侯反过来倒是安慰起孟思远“孟先生,您就不用这么客气了,您是做大事的人,想要实业兴国,机器救国,这都是好事。我不过是个混饭吃的锅伙头,干我们这行的,十个有八个是残废,就是早晚的事。我这手指头掉的,也没什么大不了,不用往心里去。我今天来,是想请您见一个人,新建陆军哨官李秀山。他是我的朋友,听闻孟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愿意尽力帮您。我想,有他帮忙,夺回您的传家之宝就更有把握一些。只是不知道孟东家是什么想法,今天又有没有时间?”
“有,当然有时间。地方由赵壮士来选,派人通知我一声就好,孟某定然准时参加。”孟思远将赵冠侯一直送到大门处,又命下人取了个包袱过来“我一个关外的朋友,送来几根野山参,这两棵参就算是孟某的一点心意,给壮士补一补身体。”
赵冠侯也不推辞,坐了洋车,直奔水梯子李家,至于这两根人参,他也想好了下处,回头送给苏瞎子,算是自己娶寒芝姐,给老丈人的孝敬。
李秀山在军营告了假,一直待在家里,见了赵冠侯之后十分亲热,拉着他去拜见自己的父亲李荣庆。与孟家不同,李家虽然也是大户,但是始终保留着江湖习气,家里的下人也显的野性剽悍,总有些身带刺青,面目凶恶之人,在前院走来走去。
李荣庆为人豪爽,见了赵冠侯,就连称赞着他是少年英雄,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乃至于日爹骂娘的,骂起了庞家的八辈祖宗。
“我在津门混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霸道的主,九河下梢这地方,是讲规矩的。出来混事,不能乱了江湖规矩,黑了人家的当物,转过脸来不认帐,津门娃娃的脸,都让他给丢光了。李某不能坐视不管,水梯子的人马,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说声打,咱们立刻带上人,跟他庞家见个高下。他庞金标别看在高丽杀过东洋人,我李某眼里,还没他这号人物,就算他那当老公的叔叔来了,我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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