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萧鲁英的箭-《乱唐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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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平回到营地。

    “阿桑,叫上几个骑兵,去拖几匹死马过来。”

    “遵命,大人。”

    “阿柴,准备架火,做马肉汤。”

    阿柴是丁辰营的火头兵头头,是个吐谷浑人和汉人的混血儿。丁辰营既然算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军事单位,自然要有人来煮饭和保障后勤。不过这个时代一切简化,后勤兵种其实也是步兵,战时打战,平时部队移动时,负责推着几辆大车,上面装着一些锅碗瓢盆和简易炉具而已,到了驻地停下来时则开火煮食。

    火头军的装备只有餐具和炉具,至于粮食和燃料,那一般都是当地解决的。大军出动时还有粮仓,小部队一般都是走到哪里抢到哪里,最多只有两三天的粮食储备。

    所以,古时打仗,进攻永远比防守舒服得多,这叫就食于敌,在敌人的家里抢光吃光,一点儿都不用心疼。

    古人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每天早上吃两个馍馍,就是一天的伙食了。有肉吃或者下午晚上有东西吃,那就算是赚到了。刚才那一战,打得到处是死马,有那么多肉可以吃,现在趁着暂时停战的功夫,大家可以抓紧时间填填肚子。

    看到众军士兴高采烈地准备再次开马肉大餐,何平翻身下马,回到帐篷里。

    契丹人并不傻,发现了路面上的陷阱后,停战只是为了做填路的准备。估计不用一个时辰就会再次发动进攻,那个时候,涉水路段的陷阱就不起作用了。

    看到何大仙进来,正在帐篷里躲太阳的蝉儿赶紧捧了一杯凉开水上来。

    别看这场战斗赢得挺轻松,其实杀掉乃瓜撒刺和另外几名契丹重骑兵后,何大仙就已经感觉累得要死,手酸的差点都提不起来了。

    刚才那叫聚气,也就是短时间高度集中精力和体力。聚气容易,回气的时间就需要很长了,毕竟赵尔苟的肉身素质就摆在那里,否则你以为何大仙装逼为毛不一次装到底?一路杀进契丹轻骑兵堆里,砍菜切瓜杀个三进三出岂不是更爽?

    人家能够以如此潇洒挺拔的姿态,停在那里假装观察战场,偷偷地大喘气没有让人看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不好。

    一口喝完白开水,何大仙衣不解甲,盘腿坐在地上便开始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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