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刘小孬记住了这么一号人,所以,哪怕只是今天刚刚认识,他还是通过一道一闪而逝的背影认出了何甜甜。 “卧槽!他居然又跑到钢厂的医院来了?” “他、他还真不要命了呀!” 刘小孬不想管闲事,可他到底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踏马的,这老农民还真是个麻烦!” 刘小孬咬了咬牙,还是进了钢厂的医院。 不过,不用他阻止,人家采集室的人已经下班了。 只留下了一个抽血、验血的小护士值班。 刘小孬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何甜甜一脸失落的从里面出来。 刘小孬见她这幅模样,就知道她没有成功。 那就好! 刘小孬确定对方没有继续作妖,也就不愿跟他碰面。 咳咳,万一这位钻了死胡同的人,非要拉着他,让他帮忙,他岂不是自找麻烦? 刘小孬赶忙躲到角落里,目送何甜甜浑身透着挫败的离开。 “这人,不会还想继续找其他医院吧?” 望着远去的背影,刘小孬脑海里竟冒出这么一个年头。 或许是好奇,或许是还不放心,刘小孬竟鬼使神差的跟上了何甜甜。 果然,刘小孬就亲眼看到这位庄稼汉,一路走、一路打听,将县城里的几个数得上号的医院全都问了一个便。 “疯了!这人为了钱,已经疯掉了!” 幸好天儿晚了,医院采集室的大夫都下班了。 只留下一两个值班的人,根本不敢、也不会处理这样的事儿。 但,很快刘小孬就想到—— 今天时间太晚,这位老哥不能卖血。 可、可明天呢? 出了他们县,周围也有其他的县城啊。 这人手里可是有介绍信的,只要不是距离太远,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刘小孬自觉已经看遍了人生百态、生活艰辛,但看到这么一个为了钱、不要命的主儿,他还是忍不住生出了恻隐之心。 只是,再同情,他也帮不上忙。 这年头,苦命的人太多了,他天天守着医院,都不知道看了多少。 他能做的也只是默默同情,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不过,让何甜甜这么一折腾,刘小孬对于这个红河生产大队的人印象愈发深刻。 一个星期后,在县医院碰到前来添置针筒、西药片等物资的郑秀才时,刘小孬就忍不住拉着对方好一通讲述。 “郑秀才,你们大队那个来找我的人,到底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啧啧,我也算干了几年,见了不少被逼无奈的人,但似这位老哥这般不要命的主儿,还是第一次见……” 郑秀才一惊,“咋?郑渔出啥事了?” “他是不是还没有回去?” 刘小孬不答反问。 郑秀才愈发惊愕,“你咋知道?” 刘小孬:……靠!我就知道! “他应该去了别的县城!唉,这人还真是——” 从郑秀才那儿变相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刘小孬感慨的同时,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叹了半天的气,他才将“郑渔”到处卖血的事儿说了出来。 “什么?他、他不要命了呀!” 郑秀才好歹是在县医院接受过培训的赤脚大夫,或许达不到正规西医的水准,却也有起码的医学常识。 就是单单从中医上来说,失血过多,也是会要人命的呀。 很多人,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卖血,也顶多就是一两个月一次。 这已经就够不要命了。 “郑渔”呢? 半个月想要卖十次! 他、他……现在还活着吗? 郑秀才很是担心,心底还隐隐有些自责。 是他把刘小孬介绍给郑渔的。 如果郑渔出了事儿,他、他也有一定的责任哪。 即便没有责任,郑秀才也会觉得不得劲儿。 “哎呀,这事儿闹得,怎么会这样?” “郑老大太傻了,那个郑读,根本就不值得让他这般付出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