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也都还好。 主流媒体的声音,大多不会那么偏激,真要有那种“国耻”“卖国”之类的字眼,一般情况下,也很难刊登出来。 就这一期环球时报而言,上面批判性的文章有,但大多比较理性,没有无意义的口水谩骂。 争论的焦点,也不在星火出嫁微软与雅虎本身,而在于,为什么本土的企业家这么短视,为什么本土就出不了微软与雅虎这样的大公司! 基于这种论调,原本已经渐渐趋于平静的百度事件,再度被提起。 百度,老李,惨遭鞭尸! 此外,就是要加强监管,警惕微软雅虎这些大公司利用资源优势在国内展开不正当竞争。 而这份报纸,陈远最终还是掏钱买了下来。 忽然胡玉咋舌道:“一个网吧管理系统,七十亿美金,这也太离谱了吧?” 陈远好笑:“是有点离谱,不过微软和雅虎也不是傻子,它们既然肯花钱买,那么自然就有相应的价值。” “倒也是,不过,这么大的事,国家就不管的吗?报纸上好像说,星火卖了,就等于把咱们国家互联网市场拱手送人呢!” 胡玉视力显然不错,虽然只是瞄了两眼,却还是看到一些信息。 陈远笑道:“管啊,这种收购,必须要经过商务部批准的,不过只要不违规,不涉及一些特殊行业,基本上都会批。” “为什么?” “不知道,可能是WTO的准则吧,反正,国内的资本,可以收购国外的公司,国外的资本,也可以收购国内的公司。” “……” 监管是必然的。 这种跨国收购,必然要得到当地商务部批准,目前,也还在走这个程序。 但正常情况下下,都会批准,因为归根结底,这种收购,还是一种市场行为,讲究的是双方的你情我愿,政府不会强加干涩。 若非如此,也不至于那么多民族品牌被收购,雪藏,然后消亡。 退一万步说,就算遇上障碍,也没事,大不了跟上面实话实说,反正他也不是没有传话渠道,而上面,想必也乐见其成。 胡玉却似乎很感兴趣,又兴致勃勃道:“那你知不知道,星火就是咱们市里的公司开发的?” “真的假的?” “这你都知道?” 陈远满脸惊讶,其实却很想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