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皆为蝼蚁-《我只是一个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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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哒—

    李维正吐槽着,一阵密集的枪声却在侧面响起,淡定的看去,几个半个身子躲在墙垛后面的士兵出现在他眼中。

    “胆子真大,这都敢出来还击的。”

    看着空中慢悠悠向自己飞来的子弹,李维并不感到有什么压力,一边侧身让开子弹的飞行角度,一边随手又是几枪,然后看也不看的便向厂房内走去。

    他又充分的自信,这几枪下去,那几个士兵必死无疑!

    将近两个月的太阳晒下来,李维已经被增强了上百倍,速度已经达到了三倍音速。

    从材料学的角度分析,以人体这种并不符合空气动力学、无法有效减小风阻的结构来说,能达到三倍音速,本身的强度应该已经可以抵挡子弹射击了。

    但李维不想做丝毫尝试,先不提被子弹打身上会不会疼的问题,他不想穿着一身破破烂烂像是乞丐一样的衣服,那会破坏他的‘气质’。

    他那劳什子生物立场现在的作用似乎还只局限于为他平息掉音障这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弄成可以抵御子弹设计的防御性立场。

    推开大门,工厂里告诉运转的纺织机在他眼中并不算快,其他人的动作更是慢的可怜。

    对于这些人,李维没有丝毫怜悯的意思,抬起枪口,火舌自枪口不断吞吐,火药爆炸产生的动力将一枚枚子弹推出,飞向他们的眉心。

    枪声如、身形如电,李维悠然的在一台台运转的纺织机间踏步走过,一枚枚子弹在浑浊的空气中一闪而逝,在飞扬的殷红中精准的夺走了一条条生命。

    不是每个刺客都能做到用子弹打落子弹的事情,更多的刺客,虽然也掌握了抖枪术,但他们没有足够的天赋达到X等人的境界。

    因此,在面对李维的时候,他们的下场便只能是被无情的屠杀,无一例外。

    如果外面那些士兵比作体型渺小的蚂蚁,里面这些刺客便是稍大一些的蝼蛄。

    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天差地别,但对李维来说都没什么区别,皆为蝼蚁罢了,随手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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