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合约里的弯弯绕-《娱乐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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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签音乐类合约,并且也不签专属经济约的话。虽然看似比较宽松比较自由,但我们公司将来也不可能会有任何资源‘分配’给你。刘制作,你可要想好了喔!”
所谓“艺人”这个职业,涵盖的可绝不仅仅只是镜头前你能看到的那个熟悉的面孔而已。
就以看似简单的唱歌为例好了。
你要唱歌——歌从哪儿来?谁来作词谁来谱曲?有了歌曲之后,总不可能是清唱吧?乐手从哪儿来?还有和声要不要?如果有现场演出的机会。说不定还需要伴舞。
歌曲录制之后,是走实体销售还是数码销售?制作cd和行就算sm公司那边给你包办,要不要宣传?电台打歌节目或者其他综艺节目要不要去?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娱乐版的编辑记者你有交情吗?
……
在金延平看来,刘可韦真想当艺人的话,这些方面自然需要sm公司的助力——然而,我们sm公司可从来就不是什么慈善机构,哪有免费的午餐给你?
只有和我们签署了专属经纪约的艺人,我们公司才有义务“为其展提供必要且合理的支持”。`
就算李总监确实觉得你可能在娱乐圈这个领域有潜力,值得栽培——可他除了艺术家和“伯乐”之外,更多的身份还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啊!如果没有合适的回报。他可不会无条件地对你进行投资!
再说,就算李总监这边破天荒地乐意不求回报地支持你,可公司旗下还有那么多签了专属经纪约的艺人,给你资源的话。要怎么向他们交代?
所以,你真想当艺人的话,还是签一份全面经纪约,顺便签了专属经纪约的好。否则,就别指望能从sm公司这边获得多大实质性的帮助。
换句话说,你要唱的歌从哪儿来。怎么做宣传推广,这些事情sm公司都不会主动给你任何帮助,得靠你自己去想办法。公司这边最多就只负责提供一些伴奏乐手录音制作和行这些起码的保障而已。
金延平解释了半天,刘可韦这才算明白了所谓的“合约”,里面竟然这么多的弯弯绕。
不过,虽然目前还是彻底的圈外人,但饭了三年少时,又在韩国呆了半年,对于sm公司在“奴隶合约”方面的负面评价,刘可韦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耳闻。
sm公司所谓的“五年魔咒”,以及这家公司近两年先后几起“合约纠纷”的官司,哪怕作为一个单纯的粉丝,他也应该大概地有些了解。
所以,他心底下本能地排斥与这家公司签下任何有“卖身契”嫌疑的合同。
若是dana提出这个要求,看在老师的份上,刘可韦可能还会慎重考虑一下。至于金延平出面给的这个建议,刘可韦真心没觉得两人之间那点私交能影响到自己在这件事上的判断。
如果我真要在韩国出道,能不能得到sm公司的支持固然会有很大区别——但我可本来就打算在韩国当艺人啊,段叔那边给我的建议只是回国参加个选秀节目而已,我目前也只有这个打算。
“我了解了,谢谢您的提醒。”
刘可韦笑着对金延平点头道谢,然后回到dana身边,接过那份仅限音乐类的经纪合约,打开一看……
他立马头都大了。
原因很简单,厚厚的几十页,全特么韩文!
“呃,我在阅读方面的韩文水平可能还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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