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四小姐为了我(一更)-《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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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几个人没推辞,侯在边上。
叶文初又请了胡瞎子和他的女儿,以及刘兴堂一家人。
回到衙门,先问了几个目击证人。
四毛几个人是一起在戍时六刻离开的。
刘兴堂看到火灾的时候,是四更没到,也就是丑时左右。于是叶文初喊了打更人询问,他说他打三更的时候先走的这里,这里没事。他一般到点前,就会出门,从家门口一直敲棒子走两条街,前后一盏茶时间。
所以,发生火灾的时间,是子时到丑时之间,如果按照刘兴堂丑时左右看到的火势程度,起火的时间应该还要再往前推至少两刻钟。
“那起火的时间,应该是子时三刻到五刻。”叶文初一顿,问彭池,“晚上有人听到呼救声吗?”
彭池摇头:“周围没有人听到。”
“多谢大家了。”叶文初让刘兴堂一家人和胡瞎子一家人先回去,她忽然又想到,“胡老爹,对门鞭炮行看门人,你认识吗?”
胡瞎子点头:“您说红森吧,认识。他和我一样大,本来有儿子的,但前两年得病死了。”
“看病看的,房子也卖掉了,他就给人看门。东家包他三顿饭一个月给几个钱买酒喝,混吃等死吧。”
“爹,”刘兴堂的女儿推了推他,“您别这么说红森老爹。”
叶文初看着女子,个子不高容貌中等,穿着一件绸料的鹅黄裙子:“小姐怎么称呼?”
胡瞎子的女儿今年二十四,名叫刘兰,早年成亲了,后来男人赌钱欠了一屁股债跑了,她也没钱还,就又回来跟着她爹住。
“你对红森有不一样的看法?”叶文初问她。
红森现在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之一。
“红森老爹人挺好的,就是和我爹一样,好一口酒。”刘兰道,“他昨晚其实还和我爹一起喝酒的。”
胡瞎子也想起来了:“对对,天天喝我给忘了,红森昨天晚上和我一起喝酒的,喝到什么时候?”
他看着女儿。
“不到三更,他走的时候,对面没有起火。”刘兰道,“至于他为什么不在,我、我就不知道了。”
不到三更就是子时前,也侧面证明了起火的时间。
“确实不到三更,我听到那老头走的时候在墙角吐了,我当时正起夜,回房后才听到三更棒子。”刘兴堂道。
那红森去哪里了呢?叶文初让两家人先回去。
四毛几个人还要留一留。
“你们再等等,衙门包餐。”叶文初对四个人道,“可以聊一聊,想一想可疑的地方。”
四个人应是。
叶文初去找左拐子。
“师父!”马玲正等着她,叶文初问她,“今天怎么没去现场?”
马玲挠着头,羞涩地道:“家里有点事。”
叶文初一边进仵作房的门,一边回头看她:“我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说你什么亲人都没有。”
“哦,我家亲戚。”马玲道,“师父,您要验尸吗?”
叶文初进了门内,左拐子正在做事,见她进来立刻将他尸格给她看。
“两个人都是被烧死,嘴巴里有灰。”左拐子道,“没有外伤和挣扎的痕迹,听民兵说两人在一起并排躺着的。”
叶文初颔首:“那在火烧进来前,两个人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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