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五章:第一更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第(1/3)页

     book chapter list     可惜,他们拒绝了凯的好意。

    热浪狠狠的呸了一声!

    “想让我投降?做梦!想抓我,那就来吧!”

    热浪一直比较莽,但他不是没脑子。其实他知道,这次算是栽了,不过面子还是要的。所以他真没打算死扛,只是场面话而已。出来混,不就是为了这点东西么?

    难道别人说一句投降,他就真的投降?

    太没面子了。

    当然是刀抵到眼前了,该投还是会投的。

    斯奈特没说话,他也在评估,能不能跑,要是不行的话,投了也就投了。

    他是聪明人。

    聪明人一般比较惜命。

    可惜,他们忘了一个人的存在。

    天气巫师,马克·马东。

    这家伙是真不想被抓。一来,他真不想进监狱。他是真正的亡命徒,情愿死都不愿意被关进监狱!他和他的弟弟,跟西部片的匪帮一样,一路从美国东部抢劫到美国西部,这种流窜抢劫,其实已经很古典了,现在一般不怎么流行。

    因为这种流窜作案,注定只能抢那些小银行,而小银行现金一般不多。毕竟美国地广人稀,很多小镇就一家银行,这种银行一般就一个老头当保安,两个大妈柜员,现金真心不多,毕竟现金交易就那么多,银行不需要准备那么多储备,弄不好还没枪

    抢了也没啥油水。

    而且还危险,要知道西部那些小地方,都是红脖子,铁铁的拥枪派,哪怕是加州,那些小镇地区,也是人手一支枪,更别提其他地方了,没办法,民风彪悍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美国真的地广人稀。美国大城市都警力稀缺,更别提那些小地方了,那里的人,恨不能一户人家离另一户人家一公里,这种情况,你要是没把枪,真的很难保护自己……至于等警察,特么最近的警察赶过来最起码都要十分钟,真的傻乎乎报警等警察来,只能让警察帮忙收尸了。

    所以他们是真的需要一把枪。这已经和意识形态没什么关系了。

    所以美国乡下人真的很彪悍。

    他们这种流窜抢劫的,弄不好就被哪个二愣子拿枪突突了。

    别小看那些乡下人,他们甚至宁愿自己生活的差一点,都乐意买一把好枪!所以看到那些老乡唰的一声从车厢里掏出一把自动步枪,千万别奇怪。虽然法律规定,民众是不能买自动步枪,但……谁特么在乎?

    那特么可是乡下!

    所以当马东兄弟决定走上这条路之后,两人就做好赴死的准备,活到哪算哪。

    更何况,马克想着,自己如果被抓了,那他不是永远也别想找闪电侠报仇了?

    所以,不行!

    死都不能投降!

    “去死!!!”

    于是马克决定跑路,当然,跑路自然不可能立刻转身就跑,那是活靶子。所以他决定先攻击,把那群混球搞的手忙脚乱,再跑路!

    至于那些外星武器……虽然很可惜,但他拿到了单兵机甲和手里的重力枪,也不算空手而归,这两样武器够用了!

    轰隆隆!

    马克的外号叫做天气巫师,能得到这个名字,自然是有原因的。他可以超控空气中的水汽和电子,从而制造一系列的自然现象。比如能够制造雾,雷电,风,雨等任何类型的天气模式。他也可以将天气局部化,制造冰雹,暴风雪等破坏性天气,以及其他自然现象如龙卷风和地震等。同时天气巫师也能够轻微控制磁力,并可以操纵地球的磁场。

    所以他可以操控气流让自己飞起来,也可以制造雷电,制造雨壁,可以进行防御或困住对手。制造大雾,使对手视线受阻。

    当然,在这种地方制造雨幕,有点困难……这里特么是地下金库,做过防水措施,里面的水汽太少,所有水汽汇聚在一起,还特么不够一口喝的,制造狗屁雨幕,连雾气都制造不出来。

    没办法,他的能力就这点不太好。地理条件限制太严重了。

    所以他制造了闪电!

    当然这没有奏效,凯一挥手,将闪电全部汇聚在了自己手上。

    凯虽然没有完整的神职,但他好歹觉醒了神性,和戴安娜一样,算是半神。但好歹也挂了个雷神的名头。这点雷电对他无效的。

    说实话,要是只有一群大人在这里,他才懒得管这玩意,反正炸不死人。

    一群糙汉子,被电一下就被电了。

    可这不是有小孩嘛。

    所以还是保险一些。

    “看来,你们是拒绝投降啊!”凯冷冷的看着马克,然后不等斯奈特等人解释,直接对罗根说道:“杀光他们!”

    “没问题!BOSS!!”

    罗根本质上是个很难搞的人,他不喜欢别人命令他。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傲慢呢?虽然他一直追求正常人的普通生活,但什么人才会取追求普通人的生活呢?当然是不普通的人啊!普通人追求个毛的普通生活!

    罗根的经历绝对算不上普通。

    罗根的老爹……或者说是便宜老爹,是大地主。小时候家里很有钱。但他便宜老爹被他的真老爹给干掉之后,他就和自己哥哥维克多一起浪迹天涯,然后参加了几乎美国人发动过的所有战争。

    从南北战争开始,一直打倒二战。

    然后又再美军之中混了一段时间,才最终跳出那里,追求所谓的正常人的生活。

    虽然看起来挺惨的,可实际上罗根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心理上难免对现在的人有种俯视的感觉。

    毕竟,你们爷爷的爷爷可能都比他要小。

    但对于凯,他则完全没有这种看法。毕竟别人更屌,比他大一万岁!

    而且以前一战时期,他就是凯的手下,到也没什么可说的。

    说着罗根就亮出了爪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