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夜承欢,清欢自己不觉得什么,其他得知此事的嫔妃却险些咬碎了手帕。自打这淑妃进宫,皇上这颗心就全扑在她身上,这几个月来,明明皇上对她的心已经开始淡了,甚至一个月只在锦绣宫留宿几天了,可现在,那淑妃也不知有什么手段,竟将皇上又勾了回去! 这还不算,最可恨的是,竟连勾着皇上在她的锦绣宫留宿了整整半个月!即便是以前,淑妃甫进宫的时候,再如何得宠,一个月也顶多有十日,现在竟更足足有十五日,而且看皇上的动静,像是接下来还要留宿锦绣宫! 就这么一块肉,淑妃自己吃的快活,却让她们瞧着! 对于其他嫔妃的怨念,清欢表示非常快活。她发现,别人越是嫉妒越是恨她,她就越快乐,做事也愈发的肆无忌惮起来。就连眉心处,从裴天华死后开始的隐隐作痛,都得到了纾解。 这日早上,推开对她恋恋不舍犹然啃咬她颈项的明成帝,清欢不耐烦地道:“皇上快些起身更衣上朝去吧,臣妾还要去御花园赏花呢。” 明成帝很无语,他这阵子对她很是迷恋,真是恨不得死在她身上,可得到这般天大的恩宠,清欢竟然还是对他不屑一顾! 说不屑一顾可能有点夸张了,但清欢对他是真的不是很在意。然而说不在意,每天晚上她在床榻之间却又热情如火,缠着他勾着他让他**蚀骨,可但凡是白天,不亲热了,她就是一副懒洋洋满不在乎的模样。 而且明成帝还发现,这阵子的清欢跟以前大不一样。以前她务必要求在他面前保持最端庄的姿容和仪态,脸上的胭脂甚至是在床笫之间都不擦去。而现在……明成帝想,要是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懒。 是真的懒了。懒得理他,懒得讨好他,懒得穿的整齐,懒得装端庄,甚至懒得穿鞋袜……在清欢有意无意的诱导下,明成帝已经成功养成了每天抓她到怀里,然后给她穿袜子的习惯。 陈倾容生得一双柔嫩雪白的天足,趾甲圆润整齐,就连脚后跟的皮肤都娇嫩无比。明成帝没啥别的爱好,但最近他发现自己挺恋足的,后宫的女子大多是缠足,惟独清欢一双天足,却又娇小柔嫩,真真是令他爱不释手。替女人洗脚擦脚舔脚这样的活儿,你就是打死以前的明成帝,他也不信自己会有主动这么做甚至爱上这么做的一天,但现在…… 他真的非常非常迷恋这双小脚。 其他女人在他面前婉转承欢,百般讨好,可经过这半个月,清欢已经成功扭转了这种局面。明成帝想要与她交欢,可以,那么他必须学会伺候和讨好她。和清欢比起来,明成帝不过是个年轻的皇帝,在她的引诱和疏导下,他只能在外人面前维持暴躁冷酷的面具了,在她面前,他乖的如同一只小绵羊。 当然,清欢的恃宠而骄是刚好踩在明成帝的底线上的,她很清楚这个男人的逆鳞是什么,也知道哪条线自己不能超过。距离那位贵妃入宫已经只剩不到一个月,她要在这剩下的时间里,让明成帝对她死心塌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