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紫腚能行-《抓个壮丁去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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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站在距离孟醒不足一米的地方,笑意盈盈的。
这还是孟醒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端详他爸妈的偶像。
这汪晶莹都快四十岁了,看起来仍像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一样,皮肤异常白嫩紧致,几乎没有皱纹。
只是她一笑起来,眼角就会攀上一层细细密密的小小鱼尾纹,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的年龄。
孟醒觉得她现在的样子,跟他家墙上挂历画着的那个甜歌玉女,变化不大。
真不知道她是咋保养的。
说好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呢,到她这儿怎么就手下留情了呢。
汪晶莹对小卖部老板孟醒印象非常深刻,点名让孟醒先唱。
他向前一步,紧紧攥着歌词本,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念了五遍“我是谢语人”,才开始引吭高歌。
这两天,经过老刘的辛苦调教,孟醒对于唱歌,也开了些窍。
他渐渐明白,自己之所以会把《有点甜》这首浪漫小情歌唱得人不人鬼不鬼,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恋爱过,甜甜的爱情从来没有降临到他头上,自然很难跟这首歌产生什么共鸣。
说白了,就是走不了心。
老刘说了,一定要带着充沛的情感去唱歌,才有感染力。
融入情感可比卖弄技巧重要多了。
可惜,孟醒唱这首《PICK ME》,也很难走心。
二公之后,他就要拿着十万块钱巨款,潇洒走人了。
让他放下身段,哭着喊着哀求笋丝“pick me”?
做梦!
但是,好琢磨的孟醒又想出了一个新法子来跟这首歌共情。
他把自己想象成谢语人,做梦都想着成团出道的老回锅肉谢语人,充沛的感情这不就说来就来了嘛。
当他唱着:“嘿,下一秒唤醒梦境~梦已触手可及~”
心里真正想着的则是:“嘿,唤醒谢语人的第六个梦境~他不想再回锅了~”
当他唱着:“PICK bsp;bsp;the world!”
心里真正想着的则是:“PICK HIbsp;HIM!众笋听令,投我哥们!”
孟醒就这样,带着谢语人的梦想,唱完了这首主题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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