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暗杀者的由来-《都市全能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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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的嘴巴能动了,却不敢再动。
老鼠的爪子,在嘴唇上,脸上胡乱抓着。他感到了疼,却咬的更紧。
两排牙齿,狠狠扎进了老鼠的身体里,血顺着喉咙涌入体内,换来了更多的力量,以及对生存的渴望。
最终,这只老鼠被法尔斯生吞了。他没有能力去撕开猎物的身体,只能一口一口把它像蛇一样吞进肚子里。
这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一件事,一个被抛弃的男孩,在深山里活吃老鼠。
实际上,这是一个惨剧。
吃了老鼠,法尔斯又吃了兔子,还吃过一条从身上经过的蟒蛇。
那条蛇大概三米长,已经算是很大了,好在没有毒。被法尔斯咬住的时候,只知道缠住他的身体,用力勒紧。
蛇的血是冷的,喝起来更腥,也更加难以入口。
但法尔斯很清楚,如果喝不下去,他就要死了。所以,他一边喝着蛇血,一边用力咬住蛇的身体,并尝试着把伤口位置扩散的更多。
一人一蛇纠缠了很久,在蟒蛇的卷动下,法尔斯的身体不断的旋转,也在不断的收紧。
最终,这条蛇因为失血过多,成了战败的一方。
法尔斯成功咬死了它,给自己换来一顿大餐。
最重要的是,在那一刻,他忽然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可以动了。
虽然还很生涩,就像没有上润滑油的发锈锁链,但确实能动了!
这个发现,让法尔斯无比的欣喜。
人生中没有哪个时候,比现在更让他开心。
稚嫩的孩子,并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可以动。他只想到,也许和被蛇缠过有关。
所以,依靠着那条手臂,硬生生爬到老树下,扯来树藤,缠在自己身上。
这件事他做的很辛苦,甚至差点被一只路过的野猪咬死。
好在那只野猪似乎已经吃饱了,而且对人类没有太大兴趣,哼哼唧唧将他撞翻在地就跑了。
许多天里,法尔斯不断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渐渐的,他两条手臂都可以动了。
然后是腿,腰,脖子……
他吃过蛇,也吃过狐狸,甚至连狼和豹子都吃过。
这些野兽,每一只都让他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幸运的是,他每一次都撑了过来,而对方,则成了食物。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当真正像个普通人一样直立起来的时候,法尔斯的心情激动到极点。
他恢复正常了!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生活!
这两年的日子,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时刻活在噩梦中,让法尔斯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他还是决定,回到城市里,寻找自己的父母。告诉他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的病。
怨恨自然是有的,但当时只有十岁的法尔斯,更希望能回到父母的怀抱。
然而,当法尔斯回到城市的时候,父母看到他却满脸惊恐。
久别的重逢,并没有任何喜悦可言。最起码法尔斯自己的喜悦,无法感染整个家庭。
他有了一个刚出生一年的弟弟,很可爱,已经会自己歪歪斜斜的走路了。
可父母却把弟弟抱开,不敢让法尔斯接触。因为两年里,法尔斯经历的日子,不是人类可以想象的。他身上那股气息,有着浓浓的血腥和黑暗。
当门窗全部关好后,当法尔斯以后自己也许洗个澡,可以让父母的心情更好一些时,却发现父亲从卧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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