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刀刀都照着自己心窝子捅。 被别人背刺自己也就算了。 按宋丽君的翻译,魏君这波竟然是自己背刺的自己。 这太杀人诛心了。 魏君绝不接受。 所以魏君很生硬的回道:“我并没有想活着从监狱出来。” “我知道,所以你真的十分伟大。”宋丽君敬佩道。 其他人也对魏君肃然起敬。 他们没有从魏君的话中听出丝毫的犹豫和谎言。 魏君是真的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这是何等的勇气和伟大? 监察司门口的人越聚越多,魏君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 他皱了皱眉问道:“有人组织大家一起来迎接我出狱吗?” “没有,但是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你出狱了。” 陆元昊凭空出现在魏君身边,天知道他刚才藏在哪里。 不过他也给魏君带来了最新的情报。 “你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有你的仰慕者想来监察司这里瞻仰一下你的风采,也有很多人想来感谢你。” “感谢我?”魏君有些奇怪。 陆元昊点头:“对,感谢你。魏君,这次你帮很多家庭改变了命运,让他们得到了本来早就应该得到的公平待遇。吃水不忘挖井人,他们并没有忘记你。” 魏君挑了挑眉:“朝廷的动作这么快吗?” “一切为了稳定。”陆元昊耸了耸肩:“再加上宋连城交出了半数家产,也够给这些受伤害的烈属们发放补偿金了。” 魏君想到了之前户部尚书义正言辞的训斥他自作主张,把真相公之于众只会让国库入不敷出,朝廷根本负担不起这些烈属的赔偿金,这样做只会把整个国家拖垮。 当然魏君就让户部尚书滚蛋了。 事实证明,魏君做得对。 办法总比困难多。 想搞钱办法有的是,关键还是看你想不想做而已。 现在木已成舟,也没见朝廷受不了。 这个现实就很讽刺。 魏君哂笑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收敛了自己的表情。 因为真的有人拖家带口,走到他面前来感谢他了。 “魏大人,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儿能有重新上学的机会。娃他爸被追认为牺牲的将士,娃的学费可以减免了,而且我们家以后每年也都有抚恤金拿。” “魏大人,我替我九泉之下的父亲谢谢你。” “魏大人,朝廷发放的抚恤金我们已经收到了。谢谢恩人,我给您磕头了。” 魏君赶紧拦住这人。 但是陆续赶来的烈属还是越来越多。 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显然处境都不怎么好。 每个人的脸上都能够看出他们的辛酸往事。 但是此时的他们,脸上是有笑容的,眼神中是带着感恩的。 他们并非在感恩朝廷。 而是在感恩魏君。 此时此刻,有很多人都在注视着这一幕。 皇宫城楼上,二皇子和明珠公主居高临下,看到被烈属们包围的魏君,全都神情复杂。 二皇子长叹了一口气:“皇姐,如果魏君也是皇子的话,感觉我们已经不用争了,皇位肯定是他的。” 明珠公主淡淡道:“我们向往的皇位,对于魏君来说可能不值一提,给他他都不一定要。” 二皇子闻言沉默。 良久之后,二皇子才点了点头:“确实如此,魏君不是那种追逐权力的人,他只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实干家。和他相比,我不如他远矣。” “我也不如他,魏君大公无私,我却放不下心中个人的私欲。”明珠公主的眼神中也全是钦佩。 其实他们两个人无论谁当皇帝,大概率都会是一代明君,他们心目中都有天下苍生。 但是他们也都知道,魏君说的是对的。 如果没有他们,没有皇帝,大乾很有可能会变的更好。 “魏君……” 此时此刻,二皇子和明珠公主对魏君的感觉已经复杂的无以言表。 与此同时,另外一处,上官丞相和姬帅也正在默默的看着魏君的情况。 他们的心情也有些复杂。 上官丞相是羡慕。 姬帅是怀念。 姬帅感慨道:“当年卫国战争结束之后,本帅率军凯旋,京城八门洞开,各大兵团凯旋回京。当时的京城也是锣鼓喧天,场面犹胜昔日,那是本帅活到现在,最为荣耀的时刻。” 上官丞相更加羡慕了:“大丈夫当如是,那也是本相追求的目标。” 他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但他很向往。 正如姬帅所言,纵然位极人臣,但是你是否能征服天下的人心,还是要看天下百姓给出的反馈。 曾经有一批浴血奋战的英雄们做到了。 现在,魏君也做到了。 “魏君把他们的经历写在了史书上,而他们把魏君放在了人心里。”上官丞相越看越是羡慕:“我辈儒生,毕生的追求也莫过于此了。” 被上官丞相羡慕的快要流口水的魏君,此时却并没有太多荣耀的感觉。 他此时更多的是心疼。 拍了拍手,魏君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然后朗声道:“大家不必谢我,我只不过是秉笔直书,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本职工作。真正应该被感谢的是那些在国难当头之际勇敢的挺身而出,共赴国难的将士。诸位,你们的家人才是英雄,你们是幕后的英雄。你们现在的待遇是你们应得的,是牺牲的将士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不是我魏君帮你们争取来的。 不要感谢我魏君,魏某配不上大家的感激。是牺牲的将士们用生命谱写了保家卫国的壮丽史诗,烽烟虽散,警钟长鸣,大家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若真的想拜谢英雄,大家回家吧,英雄都在你们家的祠堂里。” 魏君俯首鞠躬,向这些烈属们表示感谢。 也向已经长眠地下的烈士们致敬。 他们,才是应该永远不被忘记的真正的英雄! ps:写这章的时候正好是七七事变84周年,如正文所写,铭记历史,吾辈自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