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生意旅途-《风流女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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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娇也凑了过来,笑得甜美如香腻,娇语的说道:“我不怕,我不怕,卖不掉才好呢?那火锅多好吃啊,让大人每天做就好了,我一定会大力的用肚子撑,不会让它浪费的。”汗啊,灵娇的话让我眼冒黑光,这样吃法,小狐狸,不用想也会很快变小狐猪了。

    不过灵娇的话倒是激起了众女的热情,小雪第一个点头应是,绝对会帮忙吃的,绝对不会让大哥为难,吃我的,喝我的,还是不让我为难,这女人想得还挺美的,只是对那味道的留恋,对灵娇的这个说法,大家都很赞成。

    “行,等到了烈虹的彩虹都,我一定做顿大的给你们,让你们吃个够。”看着这几个很是矜持的小女人,为了吃我的一顿火锅,已经不顾得少女的羞涩,我突然想到了办法,那就是以吃为广告,为干货打开销路。

    一路走来,烈日帝国的确比云柔繁华了许多,至少民生欣欣向荣,到处景象万千,没有战火的侵扰,这里可以算得上是人间的乐土了,或者国力强盛,就是有这种好处,只有自己欺负别人,而别人不敢欺负自己的,烈日帝国为艳绝的第一强国,当然没有人敢对它用兵,百年来的休生养锐,此刻已是繁荣富强,非云柔帝国可以比拟了。

    货物没有卖出去,关锐到是打了不少,好在这一次只是运了数量不是很多的样品,不然还没有到雪城,我估计都已经破产了,因为带着这六个女人,还有这百来的商人队伍,钱花得可是比水还快,娘的,不行,得捎信让何锋加把劲,帮老子挖金矿了,现在才养了六个,以后得六十个,那得要多少钱啊!

    就这样的一走慢走慢行,边走边玩,倒也自在,最主要是那若水对我似乎越来越好,彼此相处的气氛也越来越是融洽,除了偶而被小雪开了玩笑,羞着逃开,平时也敢开口与我说话了,再加上旧衣换新装,狐族第一美人的模样已经尽向在我的眼前展开,真是让我想着心里痒痒的。

    这天到达了烈日帝国的国都,人称彩虹之城,据说在彩虹之城,以一年可以见到上百次彩虹而出名,彩划七色媲美,映艳天际,而彩虹之都既为一国之都,当然有着最繁华的景象,各种建筑与商业景象也非柔城可以相比的,大国就是大国,看起就来就大大方方,柔城反而显得像一座小镇了。

    众女也都是第一次来到彩虹之城,进城之时,就是虹彩半空悬挂,这对彩虹居民已经习已为常,但是对灵娇众女来说,却是稀奇得不得了,纷纷的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对着那七色彩桥,目射神迷。

    经过搜查,与缴税之后,进了城来,选了一家大的酒家落角,一百多人,当然选了一座大型的庭院,光金币一天就得付三十个,娘的,那可是一般民众一年的生活费,当然这还不算吃与喝的,那还得另算,这些鸟人也太会做生意了。

    六女不当家,不知油盐贵,只是看到那豪居,兴奋得神彩飞扬,能看到她们如此的绽放春色,我那三十金币花得也值了,稍稍的梳洗了下,交待石崖看守货物,我就带着六女,还有几个女兵改扮的侍女,一起去逛街了,来一次不容易,不逛逛乍行。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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