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鞋子周围泥痕很多,衣着统一但新旧分明,小个子那家伙甚至在抖腿,这是快见血了很兴奋?无组织无纪律啊。” 谢遥不急不缓地扫视了一圈。 没有配枪,显然不是军部的人,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看来楼上的食尸鬼被你解决了?实力不错,可惜我们有急事,不然我会邀请你加入我们。现在,你可以选择交出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食尸鬼核心,或者死在这里。” 看起来的带头的那位冷冷说道。 他戴着个斗笠,手里抱着一柄长剑,显然是位元力武者,身体倾斜靠在墙上的姿态,令人一看就觉得他实力不低。 “豺狗?”谢遥问道,没有回答对方。 在主城区外,荒原上除了有联邦的据点和调查部队,还存在许多恶性武装团伙,其中散兵游勇的那些,被称为豺狗。 他们喜欢自称猎荒者,号称探索人类遗迹古城。 但实际上大部分猎荒人,干的基本都是劫掠过往商队,或者骚扰集镇、抢夺食物和水的事情。 有人说荒原上最可怕的不是魔种和怪物,而是豺狗,因为魔种还知道挑食,但豺狗不挑。 尽管说这话的人可能压根没有见识过真正可怕的魔种,但不可否认,豺狗是极其惹人厌的一群人。 敢混进主城的豺狗,胆子也不算小了。 不过这称呼显然激怒了对方。 “找死!” 那个一直在抖腿的小个子男性瞳孔一缩,直接就冲了过来。 他右手持刀直刺谢遥的面门,左手则握拳挡在胸前,看似鲁莽,实际上攻守兼备。 其余三人没有动手,显然想让此人先试试水。 “双目精光外显,看来正在开眼窍。” 谢遥两眼微眯,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实力。 眼窍是九窍之首,开窍先开眼窍。 这样的实力在元州大学里的学生中,不知凡几,很是弱鸡。 但豺狗是刀口舔血的人,实战经验丰富得多。 不过谢遥想的却是,随便一个土匪都能开窍,拥有元力修炼的天赋,自己却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真是让人不爽啊。 “反应这么慢?死定了!” 小个子的男性一看谢遥似乎在发呆,心中大定,就要一刀直接将他钉杀。 但下一刻,谢遥右手毫无预兆地穿过他双臂,捏碎下巴,抓住脑袋往墙上一按。 “什……!”小个子脸色大变,还没来得及变完,瞬间脑后一热。 咚! 红色的液体四溅, 宛如一枚炸开的西瓜。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