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晋身天位-《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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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与奇雷斯交手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敌人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其他,匆匆将爱菱往朱炎一抛,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奇雷斯陷入僵局,朝他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奇雷斯怪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奇雷斯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的天魔劲尽数驱除。

    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对面的朱炎见状,惊呼道:“不好!”

    李煜登时省悟,奇雷斯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个地底堡垒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至于会不会轰掉自己,委实没什么把握。

    “我去追!”

    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起,追击敌人,但看奇雷斯面对自己与朱炎的夹击,仍显得游刃有余,就这样与他对上,胜负实在是难讲得很啊!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啸,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流,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真是抱歉啊!小朋友,我不该在这块土地上多事,但就这样让我的傻弟子伤在你手里,好像也说不过去,就请你先退下吧!”

    话声伴随着强烈风声而至,而在那劲风拂过的同时,李煜骤觉顶上一亮,竟是顶上的半座山峰被这一剑削断,崩散滑落。

    高速卷绕的云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迅速往东方掠去。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震撼之余,更感叹不已。

    “老师!这种事你都干得出来,你真的是人类吗……”

    回到洞内,火墙却已不见,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朱炎,抱着犹自昏睡的爱菱,站在里头。

    “去!从头到尾都在睡,让别人打生打死,这笨女人真是够幸运了!”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正欲发言,朱炎已抢先一步,道:“此番小师妹受您照顾,我谨代表师尊向您致上谢意。”

    李煜一愣,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是这小家伙有运道而已。”

    “奇雷斯今日虽退,但如今他天位力量已复,李公子日后请多留心。”

    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此事因我而起,我自会负起责任……倒是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

    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交给朱炎。

    “如此,告辞了。”

    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拨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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