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异人傲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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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尔伦元帅和一干高级将领看著地图没有说话,但每个人都在细细体味斯维斯少将的话--事关联军的胜败,谁敢不放在心上?

    凡尔伦元帅走到地图边站定,一边看著地图,脸上的肌肉一边不停的**……他是在思索,他手下的将领都知道,一旦他思索成熟之后,一大串的命令就会下达,如果在这时谁答不上话……会议室门边有几个拿著皮鞭的小军官。

    凡尔伦猛的一转身:“我们的预备军团在哪里!”

    “报告长官,”负责这件事的将领立即回答:“三个军团总计二十万人,都在特拉法帝国境内枫林鹿场一线待命!”

    “总参谋官,立即著手将他们投入主线战场,”凡尔伦说:“加快度,我要你们确保在两个月内击败神属联军主力!”

    “是!”

    “我们在前线抓了多少成年奴隶?”凡尔伦继续问:“有多少可充当奴隶兵?”

    “报告长官,”一个将领立即站起来:“符合奴隶兵标准的有十五万人!”

    “第五战区还有多少可用之兵?”

    “除去防守所必须的,”总参谋官回答:“还有八万。”

    “换!”凡尔伦说:“将这八万人编入预备军团,上前线去洗清耻辱!”

    “是!”总参谋官说:“但是第五战区对面的敌人?”

    “守备部队不准动!”元帅说:“虽然说对面只有个第九军团,但那说不定是个陷阱!如果我们冒然出击,就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

    等我们料理了坎普的事,有的是时间对付这个军团!”

    “是!”

    “预备军团调八万人去第五战区,外加十万奴隶兵,给我把坎普全境像犁地那样来回扫荡!”凡尔伦冷著脸说:“余下五万奴隶兵紧守坎普国境线,不能放走一个敌人!我就不信,二十几万人还不能取胜!”

    “是!”

    “关于第五战区指挥官,我心里已经有人选了,随后就任命!”

    “是!”

    “诸位,我可以这样断定,神魔分界线上的战役我们是赢定了!”

    后,凡尔伦说:“而在坎普境内的这场战役……老实说,我并不担心这股敌人还能做出什么事来,我可以把坎普送给他,让他去打!

    在现在的战况之下,他已经不能对我们的主战线构成任何威胁!”

    “长官英明!”

    “虽然是这样,但诸君要记得……魔属联军的荣誉高于一切!为了荣誉,我们必须打败他们!必须乾净、彻底的打败他们!”

    “是!”

    “这已经不是一场单纯为战局而打的战役,诸君是在为整个魔属联盟的光荣而战!我希望诸君以大局为重、以魔属联军无上之荣誉为重,打好这一仗!”凡尔伦高昂著头,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射在他花白的胡须上:“打好了,我亲自去向黑暗魔王大人给你们请功!打得不好--诸君恐怕会有皮肉之苦、性命之忧!”

    “是!”

    “散会!”

    所有人肃立,齐声高呼:“以吾之全部生命,侍奉黑暗魔王大人!”

    凡尔伦元帅领头走了出去,一大票将领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转瞬之间,偌大的会议室就只剩下斯维斯.赫本少将一个人了。

    “没想到神属联盟的白痴们也有开窍的一天,居然不声不响的出了这样厉害的指挥官。真是狡猾啊……”斯维斯.赫本少将微偏著脑袋,看著墙上的巨幅地图喃喃自语:“真想和这家伙见见面……不过元帅这次很认真,可能没机会了。”

    “将军阁下,”一个小军官走过来说:“会议已经结束了,您不离开吗?”

    “啊!”斯维斯这才想起,因为自己去坎普,已多天没见过母亲了。

    “谢谢你的提醒!”斯维斯不经意的一笑,还拍了拍这个军官的肩:

    “我得回家了。”

    他马上就意识到有麻烦,因为这个军官已经整个人呆住……

    在他走出大门之后,一声巨响回荡在会议室中,听声音像是八十公斤以上的中型物体掉在地上了。

    “呼!”施展移形幻影瞬间跑到拐角的斯维斯.赫本少将长出一口气,还用手拍拍胸口说:“怕怕。”

    两天后,斯维斯.赫本少将接到命令,凡尔伦元帅要他去运河码头接一位贵族,一位上了年纪的贵族。

    “这家伙是个老顽固,”凡尔伦对他说:“你要抓紧时间,给他讲讲在坎普帝国生的事。”

    因为是元帅的命令,斯维斯少将只得乖乖点头,去码头客串一回接待侍应--他有点不高兴,当然了,他可是三等公爵,竟然还要去做这样的事。

    卢克帝国地处魔属联盟的中部,水陆交通便利,不管是从商业还是军事角度来看,都是魔属联盟最重要的枢纽,其地位不可取代。

    卢克帝国的都,福克斯堡更是号称“魔属联盟所有国家的都”,其繁华程度不是其他城市可以比拟。

    商贾云集贸易繁忙,如果福克斯堡的贵族阶层近来明了一种新的舞步,那么连看带学,其他国家的贵族们最多一个月就会完全掌握。

    斯维斯少将的马车沿著运河边的便道向码头驶去,这条运河是二百多年前开凿的,当时动用了四十万苦役耗时十年,不过,现在应该没多少人还记得这个了。

    斯维斯撩起车门上的纱帘,欣赏著沿途上的运河风光,这里有微风、有垂柳,晚上还有洁净的月光,是他很喜欢停留的一个地方--十岁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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