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只能选择玛莎会所,不谈赌博,人家明面上就是很不错的会所。 接着方友辰叫上了,三人准备 在玛莎会所碰面。 “怎么了叶哥,这大清早的把我们两个叫过来干什么。” 包间里面,疯子有些好奇的说道。 “还大清早,这都已经快十点钟了。”叶天辰无语的说道。 “是这样的,我现在想要自己成立一个公司,流程什么的我都知道,但是暂时还不太确定要不要成立。”叶天辰说道。 这段时间的书籍也都不是白看的,流程什么他自然都清楚,主要是过来问问疯子他们的意见。 “成立公司?没事成立公司干什么,又没有什么用处,叶哥你现在不缺钱吧。”疯子有些不解的说道。 在他看来,叶天辰有几千万的现金,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房子也是价值上亿的别墅,车子虽然还没有,但是虽然都可以买。 成立公司干什么?这不是自己找烦恼么。 “疯子,你忘了叶哥当初说的了?”方友辰白了疯子一眼说道。 “啊…哦对对对,那个李家王八蛋…” 经过他一提醒,冯峰这才想起来,叶天辰还有一个仇家,那就是李俊峰。 靠几千万现金,和李俊峰是没有对抗的可能性的。 只有成立了公司,发展了属于自己的势力。 这样才有可能和李俊峰去针锋相对。 否则的话,一切都是空谈。 “那为啥创办公司?嫂子不是有么?”疯子问道。 “疯子,那是陈家的。”叶天辰淡淡的说道。 两人沉默不已,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叶天辰开公司的话,还是能够帮不少。 但问题是李俊峰这个人,他们毕竟还没有接管家族企业。 能够调动的资源非常有限。 再者就说,他们的父辈肯定也不会允许他们做的太过分。 “叶哥,注册一个公司其实非常简单,我直接帮你办了就行。”方友辰说道。 注册一个公司,只需要去工商局注册一下商标,确定一下公司的名字。 提供一张银行卡,确定银行卡里面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等几天就注册成功了。 当然这是简单的说法,实际操作肯定复杂点,不过也就那么一回事。 第(3/3)页